第145节(3 / 4)

塔在下次系统更新的时候应该就会被刷新掉,不过现在却是他们真正起作用的时候,一旦守城成功之后,慕容姗姗完全可以放手下血本买几个80级的npc守卫,这样一来就不用再畏惧其他行会的进攻了,而且花在npc身上的钱也可以很快的从传送阵等赚钱设施上捞回来。

系统规定城主掌握行会和驻地的大权,换句话说,如果慕容姗姗够贪心的话,她完全可以把城池的收入全部中饱私囊,不过以她的性格,这样做的可能性并不大,毕竟,她对金钱的追求并不是很狂热,至少比我要差多了。

……

穿上外套出门的时候已经是四点了,天气逐渐开始暖和起来,路上的行人也比雪天要多得多,小情侣们亲热的在路边说着话,一个个捧着红玫瑰的小妹妹在路边寻觅着目标,我这才想起来,还有几天就是情人节了!

没有情人的情人节!

去年的这个时候我是这么唱的,可是今年我就有些迷茫了。

几个mm中,我应该最偏向于陆雪涵了,不同于欣雨,陆雪涵是那种没有经历过太多风霜的mm,如同大多男人心里龌龊的想法,这样漂亮而且又单纯的mm分明就是一个极品loli,这个诱惑对我同样非常大。而欣雨,其实我一直搞不懂自己到底怎么想,只是每次看到她就忍不住想入非非,如果正如李清所说的“身体的冲动远比理智要来得真实”,那么我就可以确定自己是喜欢欣雨的,否则的话,只能解释为我是个标准的色狼。

mb,李清的话,还是相信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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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与争锋

第二百三十一章 很傻很天真

让我觉得最可耻的是,我竟然还不能确定欣雨是不是真的爱我,亦或,我只是她伤心时寻找到的一个替代品,一旦她的心情好转起来,就会把我一脚踢开。一想到这里,我就满头大汗,一遍一遍的提醒自己:别陷太深,免得最后受伤的还是自己。

另一方面,我又试图去说服自己:欣雨近来的表现绝对可以打全优,以她以前的个性要让她像现在这样规矩,那是完全不可能的,那她到底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改变呢?为了我,还是为了安抚好我,然后甩个痛快?这个解释好象太牵强了,最合理的应该是,她终于发现生命中最玉树临风的男人,所以才愿意为他做个好女孩,前天晚上的时候,她不是也这么说过吗?

“好好的对待欣雨吧!”我低低一声叹息结束了胡思乱想。

这时,我已经站到了十字路口,左边是繁华的商业广场,右边是一排专卖店构成的商业街。

我记得,以前我们吃饭的地方好象还在前面,不过现在我却非常累,也不想再跑得太远了,估计慕容姗姗和欣雨她们也一样不愿意走远路。于是打定主意,还是在附近找个地方随便吃一顿吧,要吃好东西的话,明天中午让欣雨下厨好了。

于是沿路走来,发现这里的品牌全是我以前喜欢的百姓品牌。

想来也好笑,刚上大学的时候,感觉“真维斯”就是名牌了,可是到大二的时候才知道,真维斯一般也就是穷苦大众才会穿,大学里稍微有几个钱的都穿的“美特斯邦威”和“班尼路”之类的品牌,但是我仔细观察之后发现,一般这些品牌只有女生会穿,至于男生,则大多把钱放到电脑或者网吧里了,结果一大群人全他妈穿的“真维斯”,那时我就很庆幸,劳苦大众原来不止我一个人。

几个mm正站在森马店的门口招揽客人,我无意的往里看了眼,结果立刻有个mm招呼我说:“帅哥!进来看看吧!春季男装新款上市,目前八折优惠!”

我合计了一下,反正苏州这个南方城市的冬天来得快去得也快,倒不如买几件换身衣服回去,免得每次都让欣雨破费帮我买东西,搞得我跟个小白脸一样。

我走了进去,那两个mm明显在看到我羽绒服标志的时候惊讶的捂着嘴,我当即感觉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