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臨界之丘) 1(2 / 4)

华宵之夜 Major Alex 6621 字 17天前

怎么看?」我只得吱吱呜呜,恰巧一道闪电滑过,远处似乎有个黑色东西,正顺着湍急河溪往下游去。真是天助我也,我立即抖擞精神,分开眾人瞇起眼来,装模作样了一番,道:「人就在那里!」

随着我的指引,这般婆娘打鞍下侧袋里翻出破手电,借助那绿豆大小的光斑拼命搜找。我猛然记起自己怀揣着射放头灯,这玩意儿自打孔地亚一战后就再未用过。想着我翻出这把奇形怪状的冷光灯,递到艾莉森手中,自己随便找了片树下草窠坐下歇息。

「在那里!就在醉蝶花手指的位置。」一道宽频光束打出去,将大半片水面照得通透,我闻听艾莉森在喊,也掐了烟好奇地过去。走到滩涂前再一定睛,却是个灰蒙蒙的东西掛在几块礁石间,顺着水势一起一伏。那是个人无疑,但与我适才所见的黑影位置差了十多米。

「这却是怪了,难道是眼花了?」我们与那东西相聚着二十余米,外加大雨滂沱,肉眼极难分清外形,光冲着肤色和衣服,显然不是莉莉丝任何一人,那么这家伙只可能是圃鹀的纠察队成员。我招呼眾人上马,往河流的上游去,远处似乎有片浅滩可以涉水而渡。

然而当我们绕行一个大圈来到对岸,令人感到诡异的是,泡在水里的人已不见了踪影。她不是被激流冲走,而是自己爬上了滩涂,并将身上琐碎之物尽数扯烂,丢弃在附近树下。那是麂皮的衣物,以及半块银桃子,懂行的我一看便知,它是檞朼。不知为何,这些破烂上生出了细密绒毛,灰蒙蒙一片,外形很像某种霉斑。

「这就是袭击我们的人!」黄瓜抓起鹿皮,叫道:「叁人都穿着一模一样的斗篷。」

「难道她没死?而是撞晕过去了?然后被水冻醒自己又跑了?」桃花团着手,在河与树木之间踱步,又说:「可鲜血流到这里就止住了,或者说她受伤太重又重新掉回了河里?」

「我怎会知道这条河溪流经哪里?这鬼地方我都没到过,地图上也找不到。」于是一群娘们围着艾莉森七嘴八舌发问,她被吵得无法思考,叫道:「我可以肯定,咱们的人没到过这里。因为人不会挑选自己陌生的地方奔逃,而且马也不识途,更不会载着人往这种地方走,不然林子里会留下蹄印。这可太奇怪了,为何此人会在此遇袭?袭击她的又是什么?」

「那要不要大家散开去追?哪怕跑了,一个伤者也不会走太远!」黄瓜倒提着斧子叫道。

「千万别蛮干,你在明她在暗,况且这家伙有多大能耐是个谜。对方哪怕感受到一丝危险,也会拼命反击,若是咱们再一分散,就全成了她的猎物了。对了,你适才嘀咕什么?」我猛然间来了个想法,但一时没釐清是什么,便扶住艾莉森的肩,要她将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她挠了挠头皮,不知我所指的是哪句,便将自己沿途过来的话统统背了一遍,而我所要的是半分鐘前她们间的激辩,当艾莉森说完,头脑中那些模糊的想法瞬间开朗。

人在慌不择路时,会本能地选择自己熟悉之地奔逃,要想搞清一系列谜面,就不得不将自己假设为他人。这么一来,天竺菊人去了哪?我已有了些许概念,那个方向就是月谷电台!

「那咱们得往回去吉普森了,你是怎么判断她会在镇上?」主妇般的人狐疑地看着我。

「这不是明摆着的事么?真笨!换做是你,当被杀手追赶,是打算逃往人跡罕至的墓地呢,还是能偶遇路人的小镇?」我是什么人,才思敏捷智谋广远,立即找出一条不暴露电台却能完美詮释的理由,道:「我和大姐到过米切尔和吉普森,这片鬼地方只认识此处啊。」

那么一来,我们只得按原路回去,当下到女神峰下,恰巧与另一支马队相遇,她们也有收获,那就是失踪的鳶尾蝶找到了,她的脸被破了相,正抱着木樨花哭得象个泪人。当听闻我们打算去吉普森,便调转马头赶上。我让艾莉森将她手机暂借给露西,以免分道后再度失去联络。果不其然,当越过中学校门走到月谷电台前,面临着分岔路,人群再度分为两队。

「现在该怎么走?」主妇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