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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已经得了信,久久的等在公馆门口了。

他是个爱漂亮的青年。大热天穿了一身簇新的白西装,扣子一直系到下巴底下去。领结过于紧和小,勒的脖子发红。

他手里举着一捧扎眼的红玫瑰,等的久了,花咕嘟都被晒得有些打蔫,垂头丧气的。

但赵青函的热情没有跟着垂头丧气。

一见着丁绍芸的林肯轿车出现,他便失了体统,大声喊起来:“达令——”

那亲热程度,仿佛婚事已经是板上钉钉。

丁绍芸觉得有点丢人,是很想装作不认识他的。只是事到如今,哪有掉头回去的道理。

她只能把刚刚那件烦心事抛在脑后,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应付眼前的麻烦。

“怎么在这儿等着?不热么。”她柔声问,让男人扶着自己下了汽车。

“不热!”赵青函大着嗓子表忠心。

“你不热,这蛋糕却是怕热呢。”丁绍芸提起手中的礼物,掩嘴笑道。

赵青函激动地几乎要哭出来了:“达令你真好,还记得我爱吃什么。”

他年纪比丁绍芸还要小三岁,又是家中独子,受的宠爱颇多,因此别有一副天真烂漫的样子。

“你的事,我怎么会忘呢。”丁绍芸敷衍道,跟着男人进了赵公馆。

里间已经花团锦簇,看上去热闹非凡。宴会厅被清出了场子,为下午的舞会做好准备。

“还满意吗?”赵青函偷偷瞥着心上人,表情多少有些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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