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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

从来,没有,这么丢人过!

谁知道陆嘉延说完这句话,微妙地看了他一眼,喃喃道:“是挺好。”

丑一点,没那么多人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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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明稚低迷的情绪一直持续到了回家的那一刻,然后在客厅上看到了一款一直想要的满钻腕表,瞬间被治愈了。

狐狸眼睛亮的不行,就差没跑过去了,盛明稚笑眯眯地打开蓝色丝绒礼盒,直接把这支腕表戴在手上左看右看,十分满意。

他其实比较喜欢机械表一些。

但这支腕表的表盘里镶满了碎钻,在灯光下耀眼夺目,熠熠生辉,胜在够高调。

戴在手上美够了,盛明稚才想起什么,故作矜持地把腕表放桌上。

指了指:“嘉延哥。这是你买来送我的吗?”

陆嘉延随口道:“不是。我买着好玩。”

盛明稚:……

说句买来送给他的会死吗。

不过,看在陆嘉延送礼送得够贴心的水平上。

盛明稚没有跟他斤斤计较这些小细节,甚至心情很好地到中岛台来帮陆嘉延打下手。

只是他打下手也是添乱。

陆嘉延跟他不同,盛明稚是一点生活自理能力都没有的,从小养尊处优。当然,到他这么有钱的地步,也不需要自己学着洗菜做饭。

可陆嘉延不同。

盛明稚记得陆嘉延大四毕业的那一年就去国外读博,顺便在海外初步建立起了自己的商业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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