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不想想,是谁带她离开乡下见识世面的?沿路的旅费都是我出的!可是她呢?她是怎样回报我的?明明说好了一起揽客,她却总是抢先一步把客人全都勾走!在隔壁叫春叫得整层都听见,本来光顾我的熟客都渐渐不找我,改找她了!」

苗美兰骂着骂着,眼里噙满了悲愤的泪水,向阿玟一五一十地交代了那场殴斗的由来。

那时苗美兰客人愈来愈少,快交不起租了,就敲王娟娟的房门,进去找她理论:「娟娟,大家姊妹一场,你怎么可以这样断我财路?好歹别抢走我的熟客吧?」

王娟娟一听,却不屑一顾地冷笑一声:「美兰姊,你还以为自己在乡下,米缸里没有米了可以等着邻居救济呢?这里是H城!有本事的人活得好,没本事的人被淘汰,弱肉强食,天经地义!」

「你……你什么意思?」苗美兰气急败坏,「王娟娟你给我说清楚!」

「哎呀,怎么非要我把话挑明白?我哪有抢你生意?你自己不懂得揽客留客,就别怪客人都往我房里跑。」

王娟娟自顾自地照着镜子,指尖有意无意地抚过水嫩紧致的脸蛋,对苗美兰正眼都不瞧。

「美兰姊,看在姊妹一场,我劝你一句,别浪费时间来我这里争风呷醋了,你看看你,快三十的人了,一生气,?E头纹都跑出来了呢……」

都说「同行如敌国」,看来皮肉生意更是如此,连好姊妹都能反目成仇。阿玟暗暗大摇其头,再问苗美兰:「所以你就动手袭击她了?」

「不然呢?她不但笑我又老又丑,还恶人先告状,说我妒忌她!大家还都信了!各凭本事讨生活是吧?操他妈的,那我也豁出去了,不管客人提什么要求我都接,只要那只臭鸡一在隔壁发骚叫春,我他妈的一定比她叫得更大声!」

「只是绝交?没有杀人?」

「我没杀人!王娟娟她死掉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真不懂为什么老板们会喜欢操这种烂货!脸蛋漂亮、在床上会叫会摇又怎样?心地黑,嘴巴臭,果然死了烂了也特别黑特别臭,我操……」

她翻来覆去地坚称没有杀王娟娟,可是又说不清楚什么时间最后看到活着的王娟娟,也交不出不在场证据。

「苗小姐,你坚称你没杀人,那为什么又要拒捕逃跑,一开始问话时闪烁其词?」阿玟没完全相信她的说词,再度盘问。

苗美兰瞳孔缩了一缩,在椅子上不安地挪来挪去,含糊其词:「就是那啥……你们懂的嘛,干嘛还要问我?」

「苗小姐,请你回答。」阿玟叩了叩桌子。

「那……那是因为,我跟她有仇,万一我说出来,你们条子认定是我杀人怎么办?还有,我……我再待一年就能申请永久护照了,要是被警察抓到旅游签证过期,遣返乡下,这四年就白卖了啊……我们这些人最怕的就是条子了。」

苗美兰小声嘟嚷着,又忍不住反问阿玟:「哎,如果我那啥阻差办公要蹲牢,也不是不行,有免费食宿呢……蹲满剩下一年的话算不算数?总之别遣返我行不行?」

阿玟扼要地报告完这名嫌疑人的证供,又给众人播了一小段苗美兰录口供的录影片段,说:「其实她连小学学历都没有,又是非法移民,靠卖淫维生,态度一直躲躲闪闪的,我事后想了想,觉得尚算正常。」

邓仔忍不住举手站起来:「可是我觉得杀人的就是她!『人死为大』是常识吧,可是她居然当着警员的面辱骂死者,符合犯罪手法和心理啊!不过我也替苗美兰不值,原来王娟娟是个心机婊,完全不顾姊妹情,正所谓『抢人饭碗有如杀人父母』耶……」

邵毅皱了皱眉头,阻止邓仔说下去:「这名嫌疑人的态度有可疑,不宜尽信她的话,过快下定论。还有,不要掺进个人感受,那会影响你理性判断和查案的动力。就算受害人真的因为行事卑鄙招致杀身之祸,难道人就该死了?难道杀人的就正确了?」

邓仔面红耳赤,尴尬地说了声「Sorry Sir(长官对不起)」,坐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