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2 / 2)

在宫中落籍,乃正经宫眷。按律,除非女史犯了罪责,收入监牢或驱逐出宫,余生都须得在宫中用事。御前女史,乃光耀门楣之事。皇上当初看中女史之才,破格提拔。晏大若泉下有知,当也以此为幸。”

说着,他看了看月夕:“至于女史与郑公子的婚事,其实并无不可。不过女史落籍在了寿安宫,此事,要请太后示下。”

月夕目瞪口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两人一唱一和,通篇的鬼扯,竟然能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出来。

鬼的落籍,鬼的律法,鬼的太后!

在太后的人面前,她是永明宫的人,在郑家面前,她又成了寿安宫的人。

皇帝显然有备而来,仗着自己是皇帝,竟如此恬不知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