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着别人的血和汗堆积他们的金银珠宝,还要嫌弃被他们弄丢的亲生孩子,简直是畜生不如的禽兽行为,和一家子垃圾。
我就是完全不明白,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怎么会有人做了这样的事情之后觉得自己一点错都没有呢?
他们完全没有想过他们的亲生孩子被他们弄丢之后过着怎样糟糕的生活。
也完全没有想过他们的亲生孩子被他们找回之后,居然过着依旧糟糕甚至更糟糕的生活。
他们一味爱他们的领养的孩子,就好像只有那一个孩子才是他们的孩子一样。
如果他们那么喜欢那个孩子,为什么不一开始就领养而要自己生一个呢。
就为了折磨别人吗?就为了证明他们身体没有问题吗?就为了证明他们和别人一样吗?就为了证明他们其实是可以融入社会的嘛?
那这个社会不融入也罢嘛。
他们真的好烂啊!
我没有办法容忍这样的人生活在我面前。烂透了,你知道什么叫烂吗?
你看见过长虫的青菜吗?他们比那样的菜还要烂啊。我看着他们活在我面前,如梗在喉啊。如果他们活着我简直活不下去。
为了让我活下去,请他们那样的烂人去死吧!因为在杀死他们之前我可是一个三好市民。
既没有谈恋爱,也没有结婚,也没有生孩子,更没有丢弃孩子,找回来之后只顾一个不顾另一个。
要我说不能一碗水端平的父母都是乐色。
尤其是像这种。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我的怨念很大,是不是?
这不过如此,我还没把那些垃圾剁碎烧了呢。你不知道吧?
我是一个火葬场的员工。
杀了他们之后,我直接把他们烧了。我现在想一想真是不应该。
直接把他们烧了,太便宜他们了。他们居然还能像正常人一样被活化,这简直是侮辱了正常人。而且呀我好难过的。
他们只是为我的愤怒付出了代价,我难过的时候还没办法把他们的尸体细细剁碎。我只能把他们的骨灰用锤子敲成粉末。
可是你知道吗?正常人被烧了之后,骨头也不会变成粉末,有时候太大块的骨头就是需要敲碎,也就是说这是正常流程。
他们也配?
什么垃圾东西,垃圾应该丢到焚化炉没有错,可是烧人的焚化炉和烧垃圾的焚化炉区别还是很大的。
好恶心,好恶心,好恶心!
那种垃圾为什么不该死?
那种垃圾为什么能活着?
那种父母凭什么当父母?
那种父母凭什么生孩子?
因为生育权是基本的人权吗?这太好笑了。他们有生育权,别人却要受他们的苦。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权利,所以要剥夺别人的权利吗?
生命权健康权不也是基本人权吗?”
第310章
“为什么他们有人权, 他们的孩子就没有?
凭什么他们这种垃圾算人,而他们的孩子居然要因为他们不当人受那种不算人受的苦?
他们如果那么喜欢他们领养的孩子,那干脆不要找回亲生的孩子,也许不见他们, 在外面过得更快乐。
就算在外面过得很烂, 可是总还有一点自由。在他们面前和被监视有什么区别?他们只是想要一块踏脚石吧?
给他们的领养的孩子的踏脚石, 因为他们领养的孩子会因为他们亲生的孩子被找回家而难过, 所以他们拒绝亲生的孩子回家。
那他们干嘛要找啊?凭他们出尔反尔吗?凭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害人吗?
如果他们作为父母没有照顾好自己的亲生的孩子是一重罪, 他们作为父母,对领养的孩子和亲生的孩子双重对待是第二重罪。
他们为什么能觉得自己一点错都没有继续生活下去?为什么他们那种垃圾可以肆无忌惮?这个世界是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