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技场。

不知道为什么,光球捏的这具壳子不太容易做出表情,难不成是面瘫吗......

他心里吐槽。

门打开了,出场率很高的大祭司本人终于出现在真实的视线中。

一位七十左右的老头,他身高只到祁珩的脖颈,瘦黑的脸上皱纹交错,拄着个拐杖佝偻着背慢悠悠推开门。见来人是谁,他浑浊的眼习以为常的移开,明明没有表情,祁珩却觉得自己被无声的嘲讽嫌弃了。

大祭司的穿着别具一格,是村庄里的显眼包。手腕上带着几个金镯子,脖子上也带着大大的银坠子,就连拐杖也金贵的镶着金。衣服料子更是与祁珩一个天一个地,不上手摸就看得出那顺滑舒适。样式也新颖时尚,如果这个村子是靠潮流来判定大祭司,那确实舍他其谁。

祈珩脸上几乎没有的失落悄悄不见了。

老头拄着拐杖往屋里走,坐在椅子上不理会人。他安静的跟进去,看着与自己屋截然不同的家具,觉得那光滑的横截面肯定不会划伤手。

“大祭司......”

祈珩站在桌子旁,只是饱含怨念的喊了一句,就不再吭声。

老头不紧不慢的倒了杯水自顾自喝,眼睛从刚开始那一瞥就没再放在他身上,更没有开口让人坐下,只是一个劲的干自己的事。

祈珩静静的伫立在那儿,大致猜到了俩人的相处方式,便打定主意耗到这人开口。视线也若无其事的划过屋内的可见处,进行虚空搜查。

耳边是老头放下杯子的动静,手腕上的镯子碰撞发出响声。他干脆拿起水壶,尽职尽责添水。

在喝完第三杯水后,老头终于贵开金口:“不是和你说过,着急是没用的。只要不懈怠的为山神献上供奉,心中怀有诚挚的信仰,祂自然会将视线投向你。”

“要走的路还长着呢,这才第一次。年轻人最忌讳的就是急躁,你要改。等到那天,我自然会通知你。”

祈珩乖巧的放下水壶,手收回来紧紧攥着衣服揉捏,指尖用力的都有些发白。

他抿紧唇,嗫喏地吐出三个字:“三天后......”

“唉!”老头很不耐烦的把水杯重重搁在桌上,狠狠咂舌。

“没完没了,行吧,看在你从小看到大的份上,应该也出不了茬子,就让你站的近些做点事。但你要记住了,太过性急只会惹山神厌烦,没有下次。”

“要是因为你误了祭祀,村里人也饶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