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朗的安抚下,好像变得心平气和起来。
而且这个小家伙好像也不是那么惹狗嫌,睡觉的样子挺可爱的。
这就是幼崽啊,贝斯想,原来幼崽都这么可爱。
他以前并不觉得小时候的自己可爱,可是现在却看温时很可爱。
贝斯:“好像我也拒绝不了一个可爱的毛绒绒,这世界时毛绒绒幼崽的。”
再铁石心肠,也被温时那萌态十足的样子可爱到了。
贝斯便改变了主意,既然陈朗让他带,那他就带吧,他没有带崽子的经验,不过可以把自己会的全部交给他。
巡逻&爆破的警犬从事的都高危行为,在他能作为一名合格的警犬之前,会遭受很多大型的排雷和防爆的训练,他们的工作强度不比人类低。
贝斯甚至害怕温时挺不住,如果真的挺不住的话,那他就不适合做这类的警犬,只能另辟蹊径选择其他的种类去训练,上岗。
贝斯以前之所以拒绝带贝爵,就是觉得他太弱了,即使贝爵是一只大黑背,但在贝斯眼中,那家伙的凶残性不太行。
他攻击黑背的原因,就是想看看他的攻击性能,结果那家伙转眼就跑了,就这样的攻击性,又怎么能做爆破警犬呢?
还是发挥他的特长,去做追踪犬。
小家伙看起来也不像是很有攻击性的小狗,但既然陈朗都发话了,那贝斯就勉为其难带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