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小手指和无名指,还得装作自然而然的样子,毫不做作的微微卷曲,偶尔还要小翘一下手指。
嗲嗲的,特别小妖精!
不过……她脚上穿了一双拖鞋——宾馆的那种,随穿随丢扁扁的一片儿。
虽然远比普通宾馆的拖鞋要厚实一点,但还是脱不开白色的鞋面,圆溜溜的鞋头,鞋面儿上还印着宾馆的logo。
穿着高跟鞋走出来实在太累人了,她就毫无偶像包袱的将普拉达的小皮鞋拎在手里,穿着晚礼服,踩着破拖鞋,跑出来了。
虽然有点诡异,但是真的舒服。
结果,车到了结婚典礼会场外时,远远就看见围着不少媒体。
虽然进不去场地,但也存着侥幸心理,在那边守着,渴望拍到一些大明星之类的,爆爆独家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