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辽那时很是迷惑,想要再问一句时,高顺已将目光移向了远处。

他似乎在看向走在队伍最后方,押运战利品的某个军官。

朝阳洒在他的脸上,胜过身后仍熊熊燃烧的城中大火,那个年轻又勇武,深得丁原看重的武将一步步向他们走来。

吕布的脸上没有迷茫,没有疲惫,他朴素的衣袍上沾染着不知来处的血迹,他的眼睛里闪动着喜悦的光,像是一只刚开始接触世界的野兽,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力量,并为此感到惊喜。

“那不是力量。”陆悬鱼说。

“的确不是。”张辽的声音很温和,也很平静,“只是我们当时想不明白。”

使君对他们而言,是教导他们,引领他们的贵人。

京洛对他们而言,是梦里也不敢亵渎的明珠。

可突然之间,一切都变了。

这些驻守在苦寒边野的军人忽然发现,他们驻守雁门十年的粮饷赏赐,比不过孟津城中一夜的劫掠,而朝廷对于他们的杀戮和劫掠,只有软弱和妥协的沉默!

那他们数十年的忠诚与坚持,岂不都成了笑话?

谁都不是傻子,丁原是为了大汉,但董卓也是为了大汉啊!不错,丁原是他们的旧主,旧主怎么能随便下杀手?

……得加钱!

董太师拍拍胸膛,加!加倍!超级加倍!杀了一个丁原,凉州军队,并州军队,都入他一人彀中,满朝臣宰也就跟着装进他的口袋里,这天下说姓刘当然姓刘,但要说姓董,那也大差不差啊!

之后的事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丁原下令烧了孟津,吕布就能收了董卓的钱,弑了旧主,然后并州军受了董太师的统领,跟殊途同归的西凉军一起,滚进了这个堆满了珠光宝气,尸山血海的烂泥坑里。

“所以你见到我时……”陆悬鱼突然从他怀里坐直了。

张辽眨了眨眼睛,睫毛忽闪忽闪的。

话赶到这里就有点危险了。

“一见钟情”是真,“拉你下水”也是真。

但如果说一见钟情,那时的陆悬鱼是个少年模样不说,张辽甚至还将她救下来的女郎送了过去!

还带上嫁妆!一大车!

这要是一见钟情,也太变态了点!

……那“拉你下水”呢?

张辽看看夫人,夫人一脸严肃。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她两只眼睛直勾勾盯着他时,一只手还伸得很长,手指搭在靠在榻边的剑柄上。

这位冲进蹋顿大营都不曾畏惧过的将军忽然悄悄咽了一口口水。

“我……”

“嗯?”

张辽决定还是实话实说。

“我那时只是个同乎流俗、合乎污世的庸人,”他说,“我见了你,心里很喜欢。”

无关情爱,心中自然生出一种喜欢。

他自然也很喜欢高顺,高伯逊清白正直,是不可多得的好友。但高顺始终是一个军人,在俗世的道德与军中的统帅之间,他永远只会选择后者。

这似乎没什么不对,张辽那时想。

但应该还是有些不对的所以他渐渐将目光转向了新结识的少年。

他想看一看这个人能走多远,能坚持多久,想试一试这世上是不是有人能够清白无愧,立于天地之间。

若是真有这样一个人,若是真走出了这样一条路。

他不曾,大概也永远不会多此一举地解释,他的抱负到底是什么,他为什么愿意站在她身边,似乎功名利禄都能尽皆抛舍,十足像个情痴一般。

他怎么会没有抱负呢?

那个被仆妇抱在怀里,血染红了衣衫的稚童自然是有抱负的,他的抱负就是待长大成人的那一天,要率领铁骑,将胡虏赶出雁门啊!

只要能做到这一点,就是用尽生命也毫不可惜!

岂止是他!

并州军的每一个人,都曾有这样的志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