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好吧!”山贼不耐烦的说道:“算我怕了你,你想让我干什么?我帮你就是了。”
凌天宇:“你的人遍布全市,我想请你帮我盯着点,如果发现带有骷髅头纹身的人出现,记得告诉我一声。”
“就这样啊?”山贼如释重负,“你早说嘛,我还以为什么大事呢。一有消息我马上通知你,行了吧。”
凌天宇笑道:“谢啦。改天请你喝茶。”
山贼:“你还是少到我这里来吧,咱们电话联系吧,骷髅帮的人我是真不愿意招惹,幸好你只是让我盯着点,不是让我去动手偷东西,你要是让我去偷东西,我真不敢让我手下那些人去。”
“你亲自去?”凌天宇用疑惑的眼神打量着山贼,山贼个头不高,可以说有点矮,身材中等略微的偏瘦,凌天宇看了几眼之后,很不可思议的说道:“我怎么看你都像大街上卖假膏药的。”
“为啥?”山贼疑惑的看着自己,“我哪里像是卖膏药的了?就算像,为啥还说我是卖假膏药的?”
凌天宇:“长相决定一切。”
山贼:“我可是大名鼎鼎的盗圣……”后面一千多字吹牛b的话就此掠过。
凌天宇想不到出来,论情报谁会比山贼更灵通,大大小小的扒手遍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有公交车的地方就有他们的足迹。山贼这个人年轻时候也是个扒手,手脚特别利索,在火车站一带扒手中出了名的,后来觉得自己一个一天偷十个人,也就那么回事,这是一份很有发展前途的事业,要不断的壮大,于是山贼开始收徒弟,起初只是在火车站附近冒充乞丐的一些小孩。那些小孩非常聪明,再加上长期在火车站附近混,知道什么样的人容易下手,没过多久,山贼的几个小徒弟出道了,自从有了小徒弟们,山贼的日子更好过了,每天晚上只管数钱。后来很多人慕名而来拜师学艺,山贼挑选了一些有发展潜质的开始传授经验,这样越来越大,逐渐有了现在的势头,只要在km市有扒手的地方,就一定有山贼的猴崽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