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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的拱手:“抱歉抱歉,最近遇到点事儿,神经有点过敏。前面那兄弟,你没事儿吧?”

那之前被打飞的汉子从地上爬了起来:“小子你练过啊?”

凌欢:“吃过几天夜粥。”

夜粥,这是黑话,意思是练过几天功夫。

那汉子揉着胸口走了过来:“都是误会,没事儿,别那么紧张,出去喝杯酒?”

“好!”

凌欢一口应了下来,于是那三个汉子爽朗一笑,就要和凌欢勾肩搭背的去找酒吧了。

这个神转折让琼斯给愣住了。

她虽然出身皇室,但也不是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像刚才的这种搭讪找事儿的人她在丹麦也遇见过。

可这一言不合就去喝酒的,她还真没遇见过。

凌欢看出了琼斯脸上的不解,他也不避讳三个男子,笑着解释道:“西北民风彪悍,但是人都很豪爽。像这种看你顺眼交个朋友是很正常的,是我刚才的行为失礼了。”

那之前挨了一脚的汉子哈哈一笑:“都说了没事儿了,这事儿以后别提了昂!话说兄弟怎么称呼?”

“凌欢。”

“我姓马,马社木子。这是我的两个兄弟,唐毅和扎西。”

得,三个汉子,还是三个不同民族的。

凌欢:“我在芳城也认识一个藏族同胞,我们少数民族的同胞都是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