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个工作狂,医院的同事都说,田大夫不是在手术室,就是在赶往手术的路上,昨天晚上,接连做了五台手术的她,累的她眼睛都睁不开。

熬夜加班是常有的事情,往常只要下手术后好好睡一觉就好了,可这一次竟然产生了意外。

做手术的时候莫名感觉到心慌,后背冷汗直流,怕耽误手术进度,她强忍着缝完最后一针。刚下手术台,身体一软,直接倒了下去。

等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就成了八十年代的村妇田兰芳了。

一开始,她懊恼的要命。

身为学霸的她,医学院读了四年,研究生三年,在医院做主治医生十年,治疗病人无数,怎么偏生就救不了她自己?

一个打盹的功夫,就一命呜呼了?

她有太多的事情没有来得及去做,她喜欢美食,喜欢看小说,还想着谈一次恋爱,想拥有一个温暖的家庭,生几个可爱的宝宝。

可是,她竟然赶了一波穿越潮流,成了一个没有多少文化,被男人闺女嫌弃,动不动就藏在被窝里流眼泪的包子农妇!

都被男人欺负成这个样子了,连一点还击的想法都没有,反而一门心思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那可不行,好死不如赖活着。

原主的记忆,都是她醒过来之后,慢慢接收的。

她接收了田兰芳这具身体,两个人的年龄姓名都差不多,说明这也是缘分。

既然如此,那她就在八十年代,好好替原主活一次。

原主的记忆告诉她,男人不靠谱,大女儿也不是省油的灯。

这连渣爹都不放过的小辣椒脾性,简直是太对她的味了。

她还担心找不到一个掏心窝子的人说话呢,有了唐月在身边,她不再是孤单一个人在八十年代奋斗。

就是到现在为止,她还没有找到小说中,跟随穿越女主,一同来到穿越年代的金手指。

这个她倒不关心, 她前世就是大夫,做三甲医院的主治医生十年之久,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就算是没有金手指,依靠身上的本事,她照样能混个风声水起。

这么一想,心情豁然开朗。

自然,她可不能让别人知道她是穿越人的身份,就是一个兴奋过度,嘴巴老是瓢,容易说出一些现代词来。

还有,闺女唐月看她的眼神, 就好像看出什么端倪似的……

罢了,自己人!这说明闺女聪明!

上一世的她,只顾着工作了,是个连恋爱都没有谈过惨兮兮单身狗,这一世,无论如何也得找个帅哥好好谈一把恋爱。

所以唐大山这样的秃瓢,爽快利索的滚一边去,看着那没有几颗头发的秃瓢心里就膈应的慌。

看到唐大山将盖着红章的离婚文书拿到她跟前,她急溜溜按了一下印泥,快速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摁下了手印。

一抬头,正对上唐月的一双眼睛。

糟糕!

田兰芳不由暗暗叫苦。 一个不小心,又露出破绽来了。

原主田兰芳是个认识不了几个字的半文盲,虽说能写她自己的名字,那字写的是东倒西歪,跟螃蟹爬的似的。

而身为研究生的她 ,那可是饱读诗书,更能写一手遒劲有力的庞中华字体。

这不,就连赵兴华都看上了她在文书上的签名。

身为老师的赵兴华,为了板书好看,那是刻意练过字的,写的都不如田兰芳的字好看!

一个半文盲,能做到这些,简直是个奇迹!

她不由仔细打量起田兰芳来。

她目光清澈有润泽,整个人身上洋溢着一股发自内心的喜悦,光芒四射,哪里有半点离婚妇女的颓废模样?这样的妇女,在当时的农村,简直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嫂子,你这字写的真是好看。”

佩服归佩服,赵兴华压根没有往别的方向上想,发自内心由衷赞叹一句。

“嘿嘿,弟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