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身穿破衣烂衫的她只能乞讨度日,这一天她耷拉着脑袋,可怜巴巴的伸出手讨饭的时候,一个女人轻轻呼喊着她的名字。

是怀有身孕的朱雪莲!

这时候距离她们最后一次见面已经有十多年的时间了,自从朱雪莲嫁人之后,她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面对穿戴干净整洁的朱雪莲,她羞愧的连一双手都没有地方放。

她沦落为讨饭的叫花子乞丐,而朱雪莲却成了一名城里人的太太,大女儿都已经十二岁了,肚子里又有了五个多月的身孕。

朱雪莲念及旧情,把她带了回去,她又哪里想到,她的善念却害了她的性命。

她的男人是一名军官,长相英俊潇洒对待妻子更是百般疼爱,或许是爱屋及乌,对方小凤这个朱雪莲带回来的落魄老乡,他也是关怀备至。

他给方小凤买来新衣服新鞋子,给她买来治疗身上赖皮疮的药膏,还给她买来补身子的补品,他说她是朱雪莲的朋友,就是他的朋友,她早些年受到的苦,以后再也不会受到了。

从小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方小凤,什么时候享受过被别人嘘寒问暖的关心过?那颗被世态炎凉侵蚀的千疮百孔的一颗心,逐渐复苏了。

她喜欢上了这个英俊潇洒儒雅有爱的男人,她不可救药的爱上了他,明明知道他是朱雪莲的男人,是拯救她于水火中恩人的男人,可走火入魔的她,对这份感情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她疯狂的想拥有这个男人……

他是军人,他陪伴妻子的时间有限,看到朱雪莲同方小凤情同亲姐妹,他欣慰的告诉自己的妻子,得亏妻子好心有好报,有了方小凤在,他外出执行任务就可放心了。

这一次执行任务的时间很长,他一走就是半年,预计妻子生产的时候,他也不能回来。为了让方小凤尽心侍奉妻子,他临走的时候,特意给了方小凤一笔钱,嘱咐她一定要尽心尽力侍奉朱雪莲,等他回来后,一定会有重谢。

想起他,满脸都是皱纹的方老太,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来。

一米八大个头,俯下身子同她嘱咐的时候,她能清楚看清楚他脸上的每一根汗毛,她能闻到他身上特有的味道,她甚至能感受到他粗重的鼻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