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目的地不是公安厅,而是宽城分局。虽然市局已经认可对系列杀人案进行串并案侦查,但是方木在陈述理由时仍然有所保留。因为他不能确定,那个神秘的胶底足迹是否再次出现在火灾现场。
米楠看到方木的时候,神色明显一怔。
“你怎么了?”她看着方木脸上大大的黑眼圈,“脸色这么差?”
方木无心跟她解释,直截了当地问道:“有发现么?”
米楠摇摇头。
“室内现场经过焚烧和水龙扑救,已经被彻底破坏了。”米楠的语气也显得很无奈,“走廊里和楼下也被多人踩踏过,一点勘验价值都没有。”
“那辆车附近呢?”方木不甘心,又追问道。按照警方的推测,凶手本人将车开到消防车道上,那么,在车辆附近也许会留下足迹。
“我考虑过这种可能。不过,凶手在作案时肯定戴了脚套,因为在驾驶座下方只提取到死者吴兆光的足迹。另外,火灾发生后,多人到车辆附近查看,最后还把那辆车生生撞开,地面痕迹肯定被破坏掉了。”
方木大失所望。米楠察觉到他的表情变化,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没发现那个足迹,并不意味着他没到现场,不是么?”
这只是安慰。从证据的角度来看,只有发现并提取到那个足迹,才能证明系列案件为同一人所为,而不是相反。
再留下也没什么意义,方木起身告辞,米楠送他到门口,问道:“心理画像做得怎么样了?”
“分析得差不多了。”方木随口说道,“明天开案情讨论会,你去么?”
“去。”米楠的神色犹豫,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方木心里一动,停下脚步,用眼神询问她。
“你有没有想过,”米楠斟酌着词句,“像凶手那么谨慎的人――甚至在有些现场还用了脚套――怎么会留下足迹呢?”
自本年度9月份起,本市接连发生三起手法诡异的杀人案,经警方分析认定,可初步判断三起案件系同一人所为。
从生理属性来看,凶手为男性,年龄在25岁―35岁之间。身高在170―175cm之间,体重在75―80公斤左右。体格健壮,体表特征及步幅特征不详。惯用手为右手,肢体无残疾。
对凶手的生理属性的分析结论较为模糊。原因在于凶手除了半枚残缺足迹外(在第47中学杀人案现场提取),并没有在现场留下可供鉴证的痕迹。因此,只能大致描绘出凶手的身高及体重。不过,从三起凶杀案件的现场来看,凶手曾有徒手制服死者及负重等情节,方木据此推断凶手为体力较好的青壮年。从其中两起案件中,束缚死者手脚的胶带缠绕方向,可推断出凶手的惯用手为右手。
从社会属性来看,凶手未婚或已离异,没有子女,独自居住,或另有住处。居住地物品摆放有序,环境整洁。经济状况尚可。主要依据是凶手往往要为犯罪做大量准备活动,如果与他人同居会有诸多不便。另外,现场的种种痕迹表明凶手拥有可自行支配的机动车辆,据此可推断凶手的经济状况。
凶手有较高学历或通过自学而具有相当文化程度。关注社会动态。有阅读报纸及新闻的习惯。可能从事技能型工作或自营职业,有一定可供自由支配的时间。其中,凶手所处的环境可能接触到非常用类药品,例如乙醚等强效麻醉剂。凶手有相当程度的反侦查能力,可能专门学习过刑事侦查策略或曾受过打击处理,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比较偏爱刑侦涉案类题材的文艺作品。
从地域属性来看,三起杀人案件均无现场感知人,因此,无从得知凶手的口音、衣着打扮等信息。但是,三起杀人案件均发生在本市,且分散于不同地区。据此,可以推断凶手为本市居民。凶手非常熟悉作案现场的周边环境,现场出入口都经过精心安排。因此,凶手可能已在本市居住十年以上。
对凶手的心理属性分析是方木的犯罪心理画像的重点。在方木看来,凶手具有异于常人,且相对稳定的心理素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