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举的例子对兰阿来说很简单。他在安德鲁解释概念的时候就想通了该怎么运用。

兰阿却没有在她开始动笔前打断她。

智慧是美德之一。

她喜欢思考,因此具有品德上的魅力。

安德鲁放下笔,看向他:“我讲得清楚吗?”

兰阿指着那几个“显然”“易证”问:“这是什么?”

安德鲁看向他指着的那几个鬼画符,越看越觉得赏心悦目:“这是汉字,这个意思是‘显而易见’,这个是‘很容易得到’。”

接着她一笔一划地写下两个字,像小学生体。

“这个是‘兰阿’。”

“你的名字在汉语里的音译。”

“这是我的名字。”

她下笔,想写Andrew,A字母的斜线还没划下一半,她停了下来。

安德鲁慢慢垂下眼睑,握了握手里粗硬的笔。

再次写下去的时候,那一根短促,戛然而止的短“/”变成了“丿”,补成了“午”,“许”字的右部。

她缓慢而坚定地,一笔一划写完了许韧两个字。

“我的名字是许韧。”

她字正腔圆念出那两个字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母语变得这样陌生。

耳边自己的声音是最熟悉,说出的字却硬邦邦的生涩。

“韧的意思是,受到外力的时候,即使变形却不会折断。”

“我的姥姥给我取的。”兰阿看见她无声地笑了一下,有种小小的自矜和得意。

“我很喜欢。”

第24章 什么是喜欢

安德鲁太久不写字,连练了三年的衡水体都写不标准了。

Andrew

“这是英语,我那个世界另一种语言。安德鲁,我在这个世界的名字。”

安德鲁打了个哈欠。昨天睡得太少,那个该死的梦把她害惨了。

“许韧。”

兰阿看着她的名字,在学她刚才的发音。

不得不说天才就是天才。

他念得和她的发音一模一样,不带任何口音。

安德鲁咂咂嘴。

一样的两个字,他念出来就堪比天籁,把这两个普普通通的字念出了神圣的感觉。像梵音,像神的呢喃。

她笑着哄他:“再念一遍。”

兰阿看了她一眼,握起她放下的笔,学着写她的两个名字。

至于那几个“易证”和“显然”,根本看不清字体框架,也就被略过了。

安德鲁来了兴致,半蹲到他腿边,捣乱地抓住他握笔的手。

安德鲁笑嘻嘻地看着他,露出来尖尖的犬齿。清晨的光线下,她的眼珠像圆润的水晶:“小王子,蓝眼睛的小王子,再叫一遍,好不好?”

“就当练习发音。如果你发音不标准,我可以纠正你。”

兰阿看着她,她蹲下的时候,身上的红绳露了一截出来。

他鸦青的羽睫轻轻动了动。

“许韧”

“不要管帕切克的事。”

安德鲁还没来得及为得逞高兴,就听见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

顺着他的目光,才发现露出来的那根红绳。

不知所云。

安德鲁张了张嘴,想问点什么,或者说些什么。

但和那天在休息室一样,即使她问了,帕切克也什么都不会说。这次兰阿也一样。

兰阿不会回答她。

这里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他是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

他从不插手这里的一切,也无所谓他人的伤害或善意,更别提他们的欢乐和痛苦,幸运和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