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你。”
洛桑没想到他给了这个回答,反应了会儿才轻松地说:“那就好。”
昨天才跟那森在一张床上度过整夜,今天又要跟另一个人同床而眠。余颂洗了澡钻进被窝,洛桑的房间布置得很精致,有面墙挂满了各式各样的徽章邮票,书架上是关于雕塑和绘画的书。
余颂趁房间里人不在,就挑了本唐卡图集看。里边大多数都是不同的佛像,余颂看了会儿,心里有点发毛,就把画集放了回去。
他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就坐在床上看自己的手。洛桑搬着工具箱回房间,看见余颂一副傻样,主动问他:“听音乐吗?”
他不等回答,就调蓝牙音箱放了首舒缓的藏语歌。余颂仔细盯住洛桑的动作,看他坐在床头柜旁,从箱子里拿出包针线,几块五颜六色的碎布整齐连在一起。
洛桑戴了上眼镜。他视力不差,但有点近视,做细致活时习惯戴上,好看得更清楚。
“我有个老顾客的孩子马上一岁了,”洛桑说,“我准备给她缝个小沙包。”
他的脸很瘦,但手不小,指头也不细,但骨节分明得修长。因为是靠手艺活吃饭,洛桑的手掌并不细腻,指头磨出了厚薄不一的茧子,被这样温暖的手磨蹭一下,全身都会起鸡皮疙瘩。
余颂怕他心思绕到自己身上,就努力接话:“你在缝花纹吗?”
“对。红色这面我会绣上她的藏语名字,到时候里面塞点细沙,小孩丢起来也不费力的。”
洛桑低着头在灯光下给针穿线:“听说大哥带你射箭玩了。”
余颂点头:“他还说你很厉害。”
“我是很厉害,”洛桑一点也不谦虚,“但你也很厉害,大哥已经很久不碰箭了,他为了你再次拿起来,他肯定很喜欢你。”
余颂心下一沉,淡淡地说:“原来这就是你对喜欢的定义。”
“那什么样才叫喜欢?非得你死我活,还是说非要把自己一切都赔进去,一点自我的贪欲都不留,才能叫喜欢?”
“起码应当要尊重别人的意愿,”余颂硬邦邦地反驳他,“不然这种喜欢本质上只是喜欢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