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3 / 3)

秦铮心说不就是英语选择题量多,抄起来快,而且他英语好么?

陈子灏继续沉痛地说:“你写的所有字,我就分得清ABCD。”

秦铮笑骂:“滚你妈的,不懂欣赏。”

隔壁桌也伸出头来附和:“铮哥这字儿虽然写得好吧,但一般人还真看不明白。就好比我看了一年,也就能抄个选择题。”

秦铮收回笔记本,懒得理他们了。他的字儿是秦爷爷一笔一划教的,四五岁就开始写毛笔字,各种字体都练过,行草是他的最爱。草书勾连,还能省笔画,写起作业来不是一般的快,肯定用草书最省事儿。还可以防止那些Omega有事没事就借他笔记找他讲题,反正他一顿鬼画符,各个都知难而退了。

隔壁桌的欲言又止,看了秦铮好一会儿,看得秦铮直皱眉头。秦铮最烦别人有话不说,或是说话不说清楚只说半截,顿时发问了:“还有什么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