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知道他是真的喜欢了。

方黎喜欢什么,他都随着方黎,但他不喜欢方黎特别喜欢什么,兔子,音乐,所有都是。

方黎看到他的神情,微微拧着眉的思索着的,他用筷子捣了捣秦卫东:“干嘛,这醋都要吃?你不要太夸张了..”

秦卫东抬起眼睛,不置一词,方黎笑了一声,又说:“丁浩洋和吴柯都夸我在弹琴上很有天赋,他们教我的曲子,我弹两遍就会了..你知道吗,若不是我走了,或许乐队的曲子我还能写出来呢..!”

方黎说起这个脸上明显扬着一抹骄傲的小得意,他笑着说:“秦卫东,你说,这算不算是我长这么大唯一一件能做得好的事?”

过去,无论是在矿上管事,还是读书,亦或是靠自己赚钱,他没有一件能做得好的事,他不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就是搞得一塌糊涂,可这把吉他,竟让他找回了那么一点自信。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原来他竟然真的有些事情是称得上是擅长两个字的。

秦卫东看着方黎洋溢着得意洋洋的眼睛,到底..他此时此刻是说不出一个不字来的。

“你想弹就在家弹吧。”秦卫东说。

他妥协了,他不喜欢,又有什么办法呢,方黎喜欢,想来,方黎在他眼皮底下,也不会再闹出什么幺蛾子。

“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