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求可谓是既合理,又不太合理。 合理之处,是在于对于电视节目来说,的确是要限定一点拍摄的时长。 不合理则是在于,对于电视纪录片来说,拍摄时长是真的很难控制。有时候,为了等一个时间段,那么几分钟的镜头。整个拍摄团队,得费上好几天时间。 问题是,拍摄播出后,整个摄制团队休息了差不多一个月。再准备立项时候,已经是三月多。 从立项出去拍摄,中间也得准备一个多月。那就是五月份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