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3 / 4)

说出来,但是大家都咀嚼出来了,这时候大明朝民间贫富分化极为厉害,有人家金马白玉堂,有人家咸菜窝窝头,这种背景下催生出仇富心态来也没甚稀奇的,颜山农本就在市井中名气大,故此,老百姓更加雀跃,就是,死的都是有钱人,跟俺们老百姓有一个永乐通宝的关系么?那些人的银子,还不是从俺们身上刮去的,死的好,死的妙,死的呱呱叫。

当然了,那么多商户,也不可能全部都是大商家,肯定也有小门小户的商人,换到后世,大抵等于乡镇企业家那个级别,可乡镇企业家他也是企业家,你普通农民种一辈子地也种不来那么多家底子,这些人死的或许冤屈,可出海贸易,本就是风险事,你这样死了也要抱怨,那人家走路摔死的,游泳溺死的,岂不都是冤屈到家了。

总之,民间风向一变,顿时就变了一个味道,人家九州都统使打败小吕宋缴来的财货,凭啥无缘无份还给你们这些大商家?

这里头有个最关键的所在,大明律,遗失物在一个月内失主认领,要给拾得人相当于原价的二分之一做报酬,而若是超过一个月,遗失物就归拾得人了。这条律法后来被清朝全盘继承,事实上,一直到民国建立推翻满清,民国立法,都有这么一条规定,只是时间变成了六个月,价值变成了十分之三。

而且,不要鄙夷大明人觉悟不高,再过几百年才发达的民煮石油们律法也这样,譬如民国推翻满清建立法典,拿德国做蓝本,德国民法规定,拣到失物不足十马克,直接归拾得人,超过十马克的,要给5%的报酬,时间超过六个月,失物归拾得人。

所以,在明末《三言二拍》故事里头,《裴晋公义还原配》唐朝人裴度穷困潦倒,被算命的认定要横死街头,结果就因为拣到三条玉带归还失主,结果面相大变,进士及第官至宰相。《施润泽滩阙遇友》施复因为归还了拣到的六两银子,积下阴德,屡次逃过大难,大富大贵,成为当地首富,年八十无疾而终。

当时习俗如此,律法如此,拣到东西就是自己的,所以有那拾金不昧的,就被无限拔高(俺小时候很多次拾金不昧,哎!怎么如今还不是扬州首富呢!真真郁闷了。)有律法有习俗还有一代儒宗呼风唤雨,风向不变那才奇怪了,即便是那些士人,也不得不说,这个,我大明律法如此,如此看来,此番倒是商人们欠妥当了。至于朝廷阁老们,被颜老头一个大嘴巴子抽得东倒西歪的,而且人家说话有理有据,凭啥给你?不服气?咱们按《大明律》说话。

到了苏州的乖官看到第一版的人民日报,瞧见颜山农的文章,那真是笑得打跌,这老头,真是好奢遮,不枉我费尽心思把人请过来,有此老坐镇宁波,后方定矣。

这红脸白脸黑脸花脸,各自你方唱罢我登场,那些商人们急得跳脚,眼瞧着自家的船,自家的货,想抢,抢不来,人家有刀枪有盔甲有舰队有佛郎机炮,想哭诉,人家不买账……眼睁睁就这么在宁波码头停泊着,可恁是拿不到手,天底下还有比这憋屈的事情么!

这时候,秋风吹起,江南稻熟,宁波府农民们开始抢收,一片火热,而沈敦虞沈府尊更是整天泡在田埂头,只十数天,愣是瘦得两颊都凹进去了,这时候农民还是很朴素的,感动得纷纷叫他沈青天,当然了,沈青天发银子,这也是一个原因。

九州都统使终于在这个时候改口了,说财货太多,不好定夺到底是谁家的,为免争执,决定拍卖,最高价格不会超过本身的一半,明眼人都明白,这就是拿大明律说话呢!要二分之一的报酬,可是,你能拒绝么?甭说时间早就超过一个月,人家不给,这官司也打不赢,如今人家肯拍卖,赶紧的谢天谢地罢!

但是,新的问题又出来了,这拍卖的价格到底是卖什么价儿呢?是大明国内的价格?还是扶桑的价格?又或者是干脆小吕宋的价格?要是大明的价格,没说的,肯定疯抢,本身价值的一半,买回来转手再卖出去,一进一出就是二分之一的利润,绿林好汉们打劫也没这个来银子快啊!若是拉到朝鲜、扶桑去卖,利润起码数倍,若胆子大些,走通小吕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