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你今天看起来来得有些晚呢。”
门外进来的年轻人应道:“要知道,马尔克斯大叔,我现在不干铁匠了,我现在正以一个见习骑士的名义在巡视第十一大街呢!”
在听到那名年轻人的回答后,马尔克斯明显楞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反应了过来,“嘿,亚瑟,我和你一样年纪的时候,我才只是个预备役的民兵,好好干,小伙子!”
说到这里,马尔克斯向着年轻人,伸出了他那只布满厚茧的大手。
这个年轻人就是已经来到了埃斯加特大陆三年的亚瑟,他的脸上仍然捎带着那些在冰封大陆留下来的浅浅的疤痕。他用这三年的时间,熟悉了埃斯加特与冰封大陆完全不同的生活。他由最初的几乎什么都不懂的傻瓜,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埃斯加特帝国的年轻居民。他白天在一个铁匠铺做伙计,晚上和那些老家伙一样,拿着一天赚来的几个铜币换上一杯劣质的杜松子酒,在酒馆里面坐上那么一会儿,听着那些各地来的吟游诗人们带来的故事和酒馆老板们知道的各种各样的小道消息。在做完这些事情之后,他会再回到他那个偏陋的屋子里修习以前那些埃斯却尔教他的东西。不过在这三年里面,由于缺少高明的魔法师的指点,年轻人几乎什么都没有学到,不过他学会了作为一个魔法师最重要的也是最基础的技能:冥思。这个法术是埃斯却尔临走之前教给他的,通过冥思他可以源源不断的恢复平时施术时所消耗的精力。在这三年里面,亚瑟唯一能感觉到的就是,他的精神力和魔力都变强了,以至于他现在根本用不到这个对于其他的魔法师来讲非常有用的魔法,因为现在他那庞大的精神力直如海潮般汹涌澎湃,而且他的魔力其实也早已经超越了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的水准。虽然亚瑟对于最基本的魔法知识及原理基本上可以说是一窍不通,不过既然看起来这没有什么坏处,他也就懒得去琢磨自己的精神力增长这么快的原因。另外,他还没有丢下老魔法师教给他的另外一件东西:召唤术。不过至于召唤出来的是什么东西,就不是年轻人所能控制得了的了。在现在的埃斯加特和弗兰德斯,还是光明教会的天下,根据当年万王之王所颁布的波修斯法典,在所有的人族帝国之中,光明教会的教规要高于帝国国王所制订的法典。在埃斯加特或者弗兰德斯,或者有人不知道他们的国王,但是却没有人不知道光明教会的教皇。亚瑟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他明白他召唤出来的那些千奇百怪的小东西没一个是可以拿出去让人看的。因此,他只是在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一个人静静的修习那些被认作是“异端”的法术,并且还乐此不疲,当然,这似乎也是他喝酒之外的唯一一个可以用来消遣时光的乐趣。
不过最近一段时间,光明教会开始四处招募护教骑士团。本来光明教会麾下的作战单位并不多,在弗兰德斯和埃斯加特大陆上面很长时间里面只是维持着一部分的僧侣和祭司而已。可是现在得益于那些贴在城墙上面的告示,最近光明教会守护骑士团的人数疯涨。每天都有一群群佩戴着劣质铁徽章的见习骑士们拿着一柄生锈的铁剑喜形于色的在城墙内外转来转去,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加入了光明教会似的。
其实成为一名所谓的见习骑士,是现在那些穷苦家庭出来的年轻人能找到一口饭吃的最佳途径。他们对填饱肚子的东西的兴趣要比对所谓的光明诸神的信仰要强得多得多,而且他们其实也并不怎么在意自己真正的身份,因为要在光明教会成为一名真正的守护骑士,只有到神圣骑士团才可以。
上个月,亚瑟也注意到了光明教会的布告,他和其他的那些小伙子一样,感觉到加入光明教会是个不错的选择。事实证明他是对的。自从加入光明教会后,他只需要用一个见习骑士巡查和学习的名义,就可以悠闲的在索尼娅四处走动了,这比较起他之前在鼓风炉前面度过的那些挥汗如雨的日子,简直就是平民与贵族之间的区别。
除此之外,他现在还被允许跟着其余的那些见习骑士们一起,学习一些简单的斗气和武技。在光明教会看来,训练一个不错的剑士或者骑士要比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