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就要给人女学生下药,带去酒店开房。
哪怕最后未遂,罪恶的念头已经赋予了实际行动,就该受到处罚。
汪可文喊冤:“这不是我的主观意识,是文思娇引诱我的。”
“我没有。”文思娇抵赖,“汪可文!你不能自己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就把我扯下水。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可我跟你真没那么熟悉。”
审讯的警察坐在一旁冷眼瞧着他们两人相互推诿,扯皮。什么也没说,他们知道,通常这种情况下基本上不用他们审讯,犯人自己就会咬出来。
什么都不提问,反倒给了他们发挥的空间,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效果。
真的。
经验是宝贵的财富。
“没那么熟?文思娇!你能不能不要把我当傻子?”汪可文语气不善,冷笑着,眼底泛着阴冷的寒光,“不是你给我出主意让我给文思慧下药的吗?时间地点我可都记得清清楚楚呢?
私房菜馆的工人可以给我作证,我们那天确实见面了,不然咱们让那位工作人员来做个证明怎么样?”
“那地方是你带我去的,谁知道你跟那里的工作人员是什么关系?”文思娇反咬一口,“万一是你跟那里的人串通好的呢?就算我那天真的跟你去了那地方,也不一定就是我给你出的主意。”
反正当时房里就他们两个人,不管说了什么都没谁听见。汪可文想将这事赖在她头上?
不可能。
就算主意是她出的,药粉也是她给的,那又怎么样?汪可文找谁来证明她参与了进去?
没人证明,就不能拿她怎么样。
“文思娇!东窗事发你要耍赖?”汪可文脸上的表情很是冷厉,嘴角噙着一抹嘲讽,“好在我让你签了一份协议,自己看吧!”
拿出那张协议仔细看了一眼,文思娇越看越心惊,模模糊糊像是想起了一些片段,只是不够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