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1 / 2)

沈熠趁傅眠没注意飞快地抬手揉了揉书精的书脊,他轻咳一声,再次尝试着给书精说好话:

“我觉得特别可爱,而且摸起来也很温暖很软。”接着犹豫片刻,用了一种隐晦的说法,

“而且吧,我之前有一个这样的,高考结束就有了,出国的时候带走了,这些年在国外一直都是它陪着我的。”

天天和书精斗嘴吵架,现在突然夸它沈熠还不太习惯,说得磕磕绊绊,脸色十分不自然,

“这个娃娃很漂亮的,我在国外那么多年都是它陪着我的,其实当时它也可以留下来去陪它喜欢……当时喜欢的人,但是它还是陪着我去了。”

在国外书精一句话都听不懂,尤其是在德国的时候沈熠忙于学业,没有时间和它沟通玩耍,它就自己呆在家里看电视看电影,哪怕到现在因为两个人谈恋爱的缘故,沈熠常常把它丢到书房独自看电影,它也没有抱怨过什么。

“它很好的,一点都不丑。”

话音刚落,沈熠就感到自己的脖子被书精的翅膀抱住,含着啜泣声的娃娃音飘过来:

“呜呜呜呜沈熠你太好了,对不起呜呜当年在你外公家那个花瓶就是我乱飞碰倒的呜呜对不起……”

抱的不紧,但是羽毛磨蹭着脖颈非常痒,沈熠也不习惯这种肢体接触,活动了两下将书精拎开稍微安抚了一下它因感动而愧疚的坦白行为,并把这笔账狠狠记在心中等待下一次斗嘴的时候翻出来。

傅眠听完他的话一直没有吭声,直到沈熠拽着他走出商场的时候才开口,听语气还是有点别扭:

“还行吧,看在你的份上,丑是丑了点,还称得上可爱吧。”

沈熠一愣,握着他的手紧了紧,眼睛弯起来:“你才是喔,棉籽。”

根本不喜欢还会因为自己去别扭地接受,软的沈熠心都塌下来一块。

爱是妥协,是忍让。

之前沈熠总觉得傅眠不懂爱不会爱,但其实他已经做得很好了。

“我什么?”傅眠没听懂他的话,皱眉追问,“我很丑吗?”

“没有的,我夸你可爱。”沈熠把人夸得嘴角压不住地上扬,

“你帅的不得了好吧。每次我们两个出来,都没有人看我的,大家都在看你……”

撒谎。傅眠抬眼扫了一眼街上来往的人群,能感受到无数视线落到身旁人身上,这让他想到以前。

其实从高中认识沈熠开始,他就一直很受欢迎,只是沈熠自己不觉得。

他在充满爱的锦绣堆里长大,父母把他养的温和明朗,受人追捧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他早已对他人的注视习以为常。

要是放在以前,傅眠察觉到这些视线定是会不高兴的,他恨不得把沈熠藏进家里不给任何人看,这里的每一道视线都会加重他的燥烦。

但是现在……悬在锁骨之上的翡翠好似一口暖泉,汩汩热流涌进心脏,浸的他每一丝心绪都踏实沉然,生不出一丝不安,于是只是握紧沈熠的手:

“没事,他们不看你我看你。”

他一向很好哄的,只要沈熠的一句话他就能全心全意的相信。

“哇,那真是好荣幸。”

国内的风气还是比较保守,像这样两个男人在大街上手牵手肯定会引起不少目光。

沈熠还做不到像傅眠这样面不改色,但也没有松开手,任由他牵着。自己低头把通红的耳根往衣领里埋了埋。

“诶?差点忘了,蛋糕,买一个?”

低头时余光恰好扫过街对面一家装潢温馨的甜品店,这才想起来某人生日还没买蛋糕。

傅眠顺着他的视线也看过去,街对面的甜品店光线明亮柔和,透过一层明净的玻璃可以望见里面摆放整齐的甜品。

“不用了吧,”傅眠摇了摇头,“你知道我不喜欢吃甜的,早上也吃过鸡蛋了。”

过生日吃蛋糕这些在现代许多人眼里是习俗的活动在傅眠这里却行不通,小时候家里穷,别说吃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