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遂皆不见。明日,搜寻之,于壁角中得一败囊,中有长行子三十个,并骰子一双耳。(原阙出处。按见《宣室志补遗》)
东都陶化里,有一处空宅院。大和年间,张秀才借住这个地方修习学业。他常恍恍惚惚感到不安。想到自己身为男子,应该抱有慷慨的大志,不应该害怕而自己软弱。于是就搬到中堂去住。夜深了躺在枕头上,就看见道士和尚各十五人,从堂中出来,模样高矮都差不多,排成六行。他们的威严、仪态、容貌、举止,全都可敬。秀才以为这是神仙聚会,不敢大声出气,就假装睡着了偷看。许久,另有两个东西,辗转不定地来到地上。每一个东西都有二十一只眼睛,内侧有四只眼,尖尖的,颜色像火。两个东西互相追赶,目光耀眼,旋转,有碰撞的声音。突然间,和尚道士三十多人,有的奔有的跑,有的东有的西,有的南有的北。一个道士独自站在一个地方,就被一个和尚打跑了。那两个东西周旋流动在和尚道士之中,不曾有暂时的停歇。如此争抢着互相搏斗进击,或者分,或者聚。有一个人忽然叫道:“达到极点啦!”和尚道士们默然而止。就见那两个东西互相说:“向来和尚们和道士们的法术绝对高妙,然而全靠我们两个成全他们的教令实行罢了。不然,哪能叫达到极点呢!”秀才这才知道这两个东西一定是妖怪,于是就把枕头扔过去,和尚道士三十人和两个东西,同时吓跑了。他们说:“不赶快离开,我们将被这个穷酸秀才使用的!”于是全不见了。第二天,一搜寻,在墙角里找到一个烂口袋,里边有赌戏用的的长行子三十个,并有两只骰子。
河东街吏
开成(“成”原作“城”。据明抄本改。)中,河东郡有吏,常中夜巡警街路。一夕天晴月朗,乃至景福寺前。见一人俯而坐,交臂拥膝,身尽黑,居然不动。吏惧,因叱之。其人俯而不顾。叱且久,即朴其首。忽举视,其面貌及异。长数尺,色白而瘦,状甚可惧,吏初惊仆于地,久之,稍能起。因视之,已亡见矣。吏由是惧益甚,即驰归,具语于人。其后因重构景福寺门,发地,得一漆桶,凡深数尺,上有白泥合其首,果街吏所见。(出《宣室志》)
唐朝开成年间,河东郡有一个官吏,常常半夜巡察街道。一天夜里天晴月朗,他来到景福寺前。他看到一个人俯身低头坐在那里,两手交叉抱住膝盖。这个人身上全是黑的,居然不动。官吏害怕了,就呵叱他。那人俯身不理不睬的。呵叱了许久,就去击打他的头。他忽然抬头看官吏,官吏才看到他的面貌极特别。他几尺高,颜色白而且瘦,样子非常可怕。官吏一开始吓得趴到地上,老半天,渐渐能站起来。看他,他已经不见了。官吏因此怕得更厉害,就奔跑回去,详细地告诉了别人。以后因为重建景福寺门,挖地,挖到一个漆桶,有几尺深,上边有白泥封闭的桶顶,果然是巡街官吏见到的那怪物。
韦协律兄
太常协律韦生,有兄甚凶,自云平生无惧惮耳,闻有凶宅,必往独宿之。其弟话于同官,同官有试之者。且闻延康东北角有马镇西宅,常多怪物,因领送其宅。具与酒肉,夜则皆去,独留之于大池之西孤亭中宿。韦生以饮酒且热,袒衣而寝。夜半方寤,乃见一小儿,长可尺余,身短脚长,其色颇黑,自池中而出,冉冉前来,循阶而上,以至生前,生不为之动。乃言曰:“卧者恶物,直又顾我耶?”乃绕床而行。须臾,生回枕仰卧,乃觉其物上床,生亦不动。逡巡,觉有两个小脚,缘于生脚上,冷如水铁,上彻于心,行步甚迟。生不动,候其渐行上,及于肚,生乃遽以手摸之,则一古铁鼎子,已欠一脚矣。遂以衣带系之于床脚,明旦,众看之,具白其事。乃以杵碎其鼎,染染有血色。自是人皆信韦生之凶,而能绝宅之妖也。(出《异怪录》。黄本作出《玄怪录》)
太常官中有一个姓韦的协律郎,他有个哥哥很凶猛,自己说平生没有惧怕的事物,听说哪里有凶恶的宅第,就一定会去独自宿在那里。协律郎把这事说给同僚们,同僚中有一个想试试他,听说延康末北角有马镇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