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百八十六 再生十二(3 / 8)

太平广记 侠义小说 13511 字 1个月前

阳,但却在一旁和管案卷的官员商量办法。许氏不懂他俩说些什么,管案卷的官员就对许氏说:“你在人世虽然积了很多功德,但你过去也犯过罪。如果你在这里把罪赎净,带着一个干干净净的无罪之身回到人世,那该多么痛快!”说罢就领着许氏向东进了一个小院,院门非常小。许氏看见院里有人正在受刑,心里十分害怕,就向主管的官员哀求道,“我在人世时一直行善积德,没犯过什么罪,为什么要让我到这里来受刑啊?”主管回答说:“你曾经用不干净的碗盛饭给老人吃,所以应该受刑才能回人世。”然后就把烧化了的铜汁灌进许氏的嘴里,许氏觉得嘴里又若又疼。等苏醒时,嘴里全烧烂了。沈吉光就对主管说:“可以在此接受一本佛经,把它带回去,念经拜佛不可懈怠,从此以后就可以保你活到八十还有余。”许氏在人世时,从来没有念过经,还阳后,就背诵了一卷经文,遍访人世间谁也不会她念的这一本经。一直到现在,许氏坚守佛戒从不松懈。沈吉光那时还活着,两年后被人害死。凡是他的亲属中将要死的人,三年前沈吉光就会在阴间看到。许氏的叔伯弟弟仁则曾说过这件事。

梁 氏

咸阳有妇人姓梁,贞观年中,死经七日而苏。自云,被收至一大院,见厅上有官人,据案执笔,翼侍甚盛。令勘问,此妇人合死不。有吏人赍一案云:“与合死者同姓名,所以误追(“误追”原作“追耳”,据明抄本改)。”官人敕左右,即放还。吏白官人云:“不知梁有何罪,请即受罪而归。”官人即令勘案,云:“梁生平唯有两舌恶骂之罪,更无别罪。”即令一人拔舌,一人执斧砍之,日常数四。凡经七日,始送令归。初似落深崖,少时如睡觉。家人视其舌上,犹大烂肿。从此以后,永断酒肉,至令犹存。(出《冥报拾遗》)

咸阳有个姓梁的女人,唐贞观年间死了,过了七天又活过来。她自己说,死后被拘押在一个大院里,见堂上有个大官伏在桌子上,手里拿着笔,两旁站着很多侍从。大官命手下人查一查梁氏该不该死。这时有个官员拿来一个卷宗报告说:“梁氏和一个该死的人同名同姓,所以抓错了她。”大官告诉左右的人立刻放梁氏回阳世。这时那官员向大官说:“不知道这个梁氏在人间犯没犯罪,如果她有罪,应该让她受刑赎罪后,再放他还阳。”大官就命人查看梁氏的卷宗,查完后报告说:“梁氏只有一件好骂人的罪,别的罪倒没有。”于是命一个鬼卒把梁氏的舌头拔出来,另一个鬼卒用斧子砍舌头,每天上好几次这样的刑罚。过了七天,才送梁氏回人间。梁氏先是觉得好像掉下一个深崖,过了片刻又像是突然睡醒了,就复活过来。家里人看她的舌头仍然又肿又烂。从此以后,梁氏不但不再骂人,连喝酒吃肉的罪过都不犯了,至今她还活着。

朱 氏

唐郑州武阳县妇女姓朱,其夫先负外县人绢,夫死之后,遂无人还。贞观末,因病死,经再宿而苏。自云,被人执至一所,见一人云:“我是司命府史。汝夫生时,负我家若干匹,所以追汝。今放汝归,宜急具物,至某县某村,送还我母。如其不送,追捉更切。兼为白我娘,努力为造像修福。”朱即告某乙乡闾,得绢送还其母。具言其男貌状,有同平生。其母亦对之流涕,觑欷久之。(出《法苑珠林》)

唐代郑州武阳县有个妇女朱氏,他丈夫原先欠一名外县人绢绸,丈夫死后,就没人去还了。贞观末年,朱氏妇女病死,过了一夜又苏醒过来。据她自己说,被人抓到一个府衙,衙里的一个官员说:“我是司命府史。你丈夫生前欠了我家若干定绢绸,没有还,所以我把你抓来了。现在我马上把你放回去,你回去后要赶快准备好绢绸,到某县某村还给我母亲。如果不还,我会马上再把你抓到阴间来!你还绢时顺便告诉我娘,要好生造神像积功德。”朱氏还阳后就把这事告诉乡亲某乙,拿了绢绸还给那外县人的母亲,并诉说了阴间当司命的那个人的相貌形状。外县人的母亲一听,他儿子的模样跟活着时一样,就感叹了很久,哭了一场。

李强名妻

陇西李强名,妻清河崔氏,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