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3 / 5)

齐东野语 笔记小说 9397 字 1个月前

已而,二子皆成立。长曰,字景韩,季曰诩,字景虞。拥之子樵、,诩之孙铸、鉴,皆相继登第,遂为名族。孝友睦姻之报如此。妇人有识,尤可尚也。

○吴季谦改秩

吴季谦愈,初为鄂州邑尉,常获劫盗。讯之,则昔年有某郡ヘ者,江行遇盗,杀之。其妻有色,盗胁之曰:“汝能从我乎?”妻曰:“汝能从我,则我亦从汝,否则杀我。”盗问故,曰:“吾事夫若干年,今至此已矣,无可言者。仅有一儿才数月,吾欲浮之江中,幸而有育之者,庶其有遗种,吾然后从汝无悔。”盗许之,乃以黑漆团合盛此儿,藉以文褓,且置银二片其旁,使随流去。如是十余年。一日,盗至鄂,舣舟。挟其家至某寺设供。至一僧房,庋间黑合在焉,妻一见识之,惊绝几倒。因曰:“吾疾作,姑小憩于此,毋挠我。”乘间密问僧:“何从得此合?”僧言:“某年月日得于水滨,有婴儿及白金在焉。吾收育之,为求乳食。今在此,年长矣。”呼视之,酷肖其父。乃为僧言始末,且言:“在某所,能为我闻之有司,密捕之可以为功受赏,吾冤亦释矣。”僧为报尉,一掩获之,遂取其子以归。季谦用是改秩。

○作邑启事

龚圣任言,林德崇父,尝为剧县有声。其与监司启有云:“鸣琴堂上,将贻不治事之讥;投巫水中,必得擅杀人之罪。”时以为名言。

刘潜夫宰建阳,亦有一联云:“每嗟民力,至叔世而张弓;欲竭吏能,恐圣门之鸣鼓。”语意尤胜,信乎治邑之难也。

○斋不茹荤必变食

庄子·人间世》云:“仲尼曰:‘斋,吾语若。’颜回曰:‘回之家贫,唯不饮酒不茹荤者数月矣。若此,则可以为斋乎?’曰:‘祭祀之斋,非心斋也。’”郑玄注曰:“荤,辛菜也。”按《说文》:“荤,臭菜也。”锴曰:“通谓芸、苔、椿、韭、蒜、葱、阿魏之属,气不洁也。”

荀子·哀公篇》:“孔子曰:‘夫端衣玄裳,冕而乘辂者,志不在于食荤。’”注云:“荤菜,葱、韭之属。”《论语》:“斋必变食。”《周礼·膳夫》:“王斋,日三举。”郑注云:“斋必变食也。”《疏》曰:“斋必变食,故加牲体至三太牢。”(牛、羊、豕具为一牢。)

胡明仲论梁武曰:“祭祀之斋,居必迁坐,必变服,必变食,食为盛馔。一其心志,洁其气体,以与神明交,未尝不饮酒,不茹荤也。”

晦庵释“斋必变食”亦取《庄子》,而黄氏亦兼取之。朱又谓“荤是五辛”,又曰:“今致斋有酒,非也。”然《礼》中乃有“饮不至醉”之说,何邪?

○二李省诗

蜀中类试,相传主司多私意与士人相约为暗号,中朝亦或有之,而蜀以为常。李壁季章、宴季永,同登庚戌科,己酉赴类省试。二公皆以文名一时,而律赋非所长。乡人侯某者以能赋称,因资之以润色。既书卷,不以诗示侯,侯疑其必有谓。将出门,侯故少留,李遂先出,而侯踵其后。至纳卷所,扣吏以二李卷子,欲借一观,以小金牌与之。吏取以示,则诗之景联皆曰:“日射红鸾扇,风清白兽樽。”侯即于己卷改用之。既而皆中选。二李谢主司,主司问:“此二句,惟以授于昆仲,何为又以与人?”李恍然不知所以。他日,微有所闻,终身与侯不协。

○宗子请给

王介甫为相,裁减宗室恩数,宗子相率诉马前,公谕之曰:“祖宗亲尽,亦须祧迁,何况贤辈。”荆公行一切不恤之政,独于此事,未为不然。

熙宁诏裁宗室授官法及恩例,东坡亦以为然,曰:“此实陛下至明至断,所以深计远虑,割爱为民。”其后无戚疏少长,皆仰食县官。西南两宗无赖者,至纵其婢使与闾巷通,生子则认为己子而利其请给,此自古所无之弊例也。

○郑安晚前谶

郑丞相清之,在太学十五年,殊困滞无聊。乙亥岁,甫升舍选,而以无名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