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情中贞(下)(2 / 16)

古今情海 笔记小说 27781 字 1个月前

,所以还苟活于人世,只是因为婆婆年老,儿子幼小,要不是这样的话,你们只好到黄泉下找我了!”父母听了女儿的话,知道难以改变她的志向,便也就由她去了。

不久,管哲也离世而去,而马氏刚刚二十一岁,还没有孩子。婆婆对她说:“你的岁数太小,要是你想再找个人家的话,也可以。”马氏哭着说:“我的嫂子为大哥守节,我若背弃丈夫,那有什么脸面还活着呢!”婆婆见她如此说来,也就不在勉强。从此,妯娌俩靠纺织收入赡养婆婆。婆婆死后,她们用厚礼将婆婆安葬。太守陈贞知道此事后,上疏朝廷,奏请表彰她们一家。

见者惊为人腊

《宁化县志》:金氏,是县主簿黄美金的小妾,兵马司指挥黄恩官的母亲。明神宗万历三十四年,因皇太孙降生,上圣母徽号,所以皇帝对下属臣子普遍施恩,恩官的嫡母(妾生子女称其父的正妻为嫡母。——译者注)邹氏,获赠孺人。恩官又上疏向皇帝陈诉衷情,请求皇帝施恩表彰母亲的苦节。奏章说:“我的生母是京卫指挥金见的女儿,十六岁时,嫁给了我的父亲黄金美,我三岁时,父亲患重病,弥留之际,对我的嫡母邹氏说:‘我死之后,就把金氏嫁出去,她年纪太小,很难把孩子抚养大。’我的生母听了父亲的话,悲痛地跪在他的床前乞求说:‘请您不要让人把我嫁出去,如果我不把孩子抚养大,让鬼神惩罚我。’父亲口中念叨着‘难哪!难哪!’就闭上了眼睛。

“父亲死后,我生母七天七夜滴水未进,我的嫡母开导她说:‘孩子尚小,而我年纪又老,你要是绝食而死,让他依靠谁呢?如果因一时之性而断绝宗嗣,这不是太残忍了吗!’经嫡母劝解,生母才开始吃点东西。但此时已骨瘦如柴,面无生气,看见她的人都很惊讶,以为是人腊(木乃伊)。自此以后,她不离嫡母左右,燃灯辟麻,半夜不寐,辛勤为家事操劳。每天拖着疲惫的身躯,抚养教育我,使我能够长大成人,这都是我生母的功劳。但我一介孤寒,未能早日让您知情,致使母亲苦守贞节的品行久久未能让人晓得。为此我极度悲痛,不得不在陛下您的面前哀诉衷情。”皇帝见了奏章,深为黄恩官的言辞所感动,遂降旨给礼部,特加令一道,赠金氏为文林郎孺人,以表彰她含辛茹苦,抚育遗孤。皇帝的诏令说:“子女以粗茶淡饭在父母生前尽孝亲之道,哪里比得上以功名博得国家荣誉使父母千年不朽呢!因此以诏书的形式表彰其节烈,并把这种荣耀送到他们的坟头,这样,他们的荣耀就永远流传于世了。

“这位金氏为抚养孤子拼尽一生心力,满足于吃粮咽菜的生活,实践了与丈夫诀别时的诺言,完成了抚育儿子成人的志愿。

上天用福禄酬报了这位寡母。黄恩官的申请如乌鸦返哺一样令人同情,因此赐赠这位母亲“文林郎孺人”的称号,使她死后仍像活在人世一样,使她在一陰一间也感受到一陽一世的光明。

求尽吾心而已

《潮一陽一县志》:吴氏,是侍御郑文奎的弟弟郑文参的妻子,嫁给文参不几年,文参就命赴黄泉。当时,吴氏才二十五岁,留下一个幼女,没有儿子。文参死后,吴氏滴水不进,只抱着女儿终日垂泪。人们对她说:“您不幸没有男孩,这是上苍不想让郑文参有后代,您干么这样折磨自己,有合适的人家改嫁算了。”吴氏说:“这说的是什么话,忠臣不以国无永远的君主而废弃节操,烈女不因家无后人而抛弃贞节。我所追求的只是对得起我的良心,现在我生是郑家妇,死是郑家鬼,没有什么可以疑虑的,要是一定有儿子才守贞节,这不是我所知道的。

“大家看她志向坚定,也就不再多说。于是,她便过继了一位侄子抚养,作为文参的继承人。她孝养公婆,与妯娌和睦相处,抱节守义,三十余年如一日,卒年五十七岁。君子评论她无愧于妇道。

不辱吾门

《广德州志》:应氏,是潘亦三的妻子,为忠义里人。宋朝衰亡时,官军渡河,亦三的九世祖曾牵着牛担着酒去犒劳军队,其军队主帅大为感动,题其坊为“忠义里”。应氏二十岁时嫁与亦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