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常维的女儿小课儿,博兴人,十六岁,姿容秀美。正德年间,流寇叛乱,其父母担心女儿被贼抢走,就到外边侦察,家里挖个地窖把女儿藏进去,留祖父常富看家。
贼寇突然到来,抓住其祖父要杀,姑娘从窖里跳出来,抱住祖父要求代死。贼寇放掉其祖父,把姑娘带走,要奸污她,不服从。贼用刀割破她的面颊,她咬牙大骂。贼又砍断她的胳膊和两脚,她仍骂不绝口。于是把她肢解,剖出心肝。贼寇退走后,其父母收尸埋葬。当天夜里,还没睡着,仿佛看见女儿来说:“我有一段肠子在水缸下边,怎么不埋?”第二天早晨果然在水缸下找到一尺多长的肠子埋掉。县里官员以保全全城去向上级领赏,于是这件事就没有报告上去,最后也没得表彰。太仆卿顾释为她作传表扬了她。
刀穿左右颊
《博平县志》:南城有位打工的妇女,不知姓甚名谁,和丈夫住在南城,家贫无固定职业,靠替人洗衣讨生活。正德辛未年,县城被流寇攻人,见到这个妇女要侵犯她。她不服从。
贼寇举刀逼她,说:“听不听我的?”她丝毫不怕,说:“宁可死也不听你的!”贼寇说:“你不听我的,你张开嘴试试。
“她张开口等他刺。贼寇把刀刺人其口,穿透其右颊,问:“听我的不?”这个妇女已鲜血淋漓,仍不为所动,说:“快杀我,我决不听你的!”贼寇又把刀刺人其口,穿透左颊,她倒下了。贼寇仍举着刀看着她。旁边另一贼嘲笑说:“世上难道就再没有女人了吗?那个女人已遍身血污,你还想干什么?”
贼寇动怒要杀死她。那个嘲笑的贼说:“估计她已活不成了,何必再杀她呢!”贼寇收刀走了,她才得以不死。待贼寇退走,伤口愈合,仍替人打工。后来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陡门可作首一陽一
《宣城县志》:陡门妇,不知是谁家的女儿,住在陡门里。
正德三年,当地大旱,这妇女跟丈夫讨饭到金宝圩,来到陡门地方。其丈夫和她约定说:“你住在这儿,我要到饭会回来给你吃。”走了几天也不回来。这地方有个叫唐甲的,喜欢这妇女的容貌,要她跟他走,妇人不答应。唐甲又叫老婆孩子去找她,她坚决不去。给她吃的东西,也一口不吃。不久饿坏了,就到河里去喝水,倒在地上死去。当地人贡汝成为她写了传。
吾舍儿死肯从贼耶
《开封府志》:宁氏,是郾城人曹恕的妻子。正德七年,赵璲发动叛乱,烧杀掳掠来到郾城。宁氏和同村妇女跑到山丘树林中躲避。贼寇抓到年轻貌美的四名妇女,其中三名随贼上马,只有宁氏骗他们说:“等我把怀里的孩子送回去,就跟你们走。”贼拿刀逼迫她,她就把孩子投进泥坑中,赶紧往祖庙跑想上吊,没来得及关上门,贼人追来提着她的发髻把她拉出来。宁氏骂他们:“我舍弃儿子让他死了,难道还肯跟你们这群贼走吗!”贼人恼怒用刀劈她的头,她越骂越狠。死后,贼想剖她的腹,有位棠姓老人跪下哭着请求保留个囫囵尸首。贼人走后,乡亲们从泥塘里抱出孩子得以不死。到天黑时,宁氏也苏醒过来。
从三闾大夫游
《明外史·烈女传》:石门市一个讨饭的妇女,原是湖州人,不知道她的姓氏。正德年间,湖州出现大饥荒,这个妇女随丈夫和婆婆来到崇德石门市讨饭。三个人偶然走散。这个妇女容貌很好,街上的人争相调戏她,给她食物,她看都不看;送她钱,也不理。住在东高桥上,已有两天不讨饭了,等丈夫和婆婆都没等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妇女就从桥上跳进水中自尽了。街上的人都为之惊叹惋惜。
伊来唤我
《博平县志》:程氏,是齐之鼎的妻子,天资聪敏,喜欢读书。丈夫得瘟疫死去,程氏趴到尸体上痛哭,昼夜不离开棺柩。绝食几天,婆婆送来饭,假装留下,趁婆婆走开就倒给狗吃。娘家听说,把她接回来劝说:“你年轻,应知道爱惜自己。
“程氏忽然说:“他来叫我了!”她指的是她丈夫。于是又回婆家,伏尸痛哭。接着又梳洗打扮,穿上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