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来的一位仆人死了,死得好可怜,身边一个亲人也没有。”于是,便谈起他的姓名籍贯年龄相貌。小妾一听,知道是她原来的丈夫,顿时惊呆了。
随后,便对身边的人说了事情的始末,说完,长号数声,奋身跳下楼摔死了。学使讳言此事,所以外人不知道。
其实,这事也没什么可避讳的。大抵女子殉夫有两种情况。
一是恪守纲常,宁死不受辱,这是遵循礼教的作法。二是忍耻偷生,苟延一息,希望今后破镜重圆。等到绝望势穷,然后一死,以表明此生的情感。此女不死于人贩子之手,不死在媒氏之家,等到玉玷花残,得知丈夫的死讯而后死去,实在是太晚了,但她死的念头是早就有的。只是私爱缠绵,不能自割。她的心里,本来并不以当死不死为亏欠丈夫的恩德,而是以可等待而不等待为辜负丈夫的愿望。我们哀叹她的遭遇,悲悯她的志向,为她用情之误而可惜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拘泥于春秋大义,责备他们这些没有读过书的儿女,这就不是与人为善了。
等死耳死火不辱
《明史·烈女传》:项淑美,是淳安人,嫁与方希文,希文喜欢收藏书籍。婚后不久,杭州城被攻破,大帅方国安的溃兵抢掠了沿江一带,杭州城内城外数百里没有一处安宁的地方。希文载着书带着全家到山里避难。一天,希文的幼子出疹子,高烧不退,希文出去请医生,只留下淑美和一老一少两位婢女。当天夜晚,溃兵突然冲进山里,纵火掳掠。婢女搀扶着淑美,想跟她一道出去。淑美厉声喝斥道:“出去就要被溃兵杀死,不出去就会让大火烧焦,同样是死,死在火里没有耻辱。
“此时,那老婢女已先出去了,她回头一看,大火熊熊燃烧,又冲回去大叫:“火都烧进屋了,为什么还不出来?”淑美不答应,急忙把书拿来堆在她的身边,堆得与她一样高,然后坐在书堆中间。转眼间,烈火扑来,淑美同书都被烧着了,没烧多久,便死了。
敌人退去后,希文才归来,此时,草屋成为一片废墟。书灰旋成一圈,好像护着淑美的骨海希文用手一碰灰就散了,他便收起淑美的遗骨将她安葬了。
另外,慈谿有位王女,与同村的方某结了婚。婚后刚一个月,邻居家起火,延及到她家。此时,方某正好有事外出,王女坐在小楼上不下来,最后被火烧死。她的骸骨俱成灰烬,只有心完好无损,丈夫归来后,悲伤地捧起这颗心大哭,不久,这颗心便化了。
洞庭妇人
《苏州府志》:洞庭妇人,年轻美丽,为倭寇掠到。在过一处独木桥时,妇人畏缩不走,一个倭寇抓住她的手,想领她过,她仍不肯举步;另一倭寇上来帮忙,从后面扶着她,妇人才侧足而进。走到桥心,妇人两手紧握倭寇的手臂,大号一声,奋勇投入水中,倭寇受她牵扯,不能用力游水,遂一同淹死。
与此同时,一对乡民夫妇相携而奔,碰到倭寇,他们忙躲到渡僧桥下的破船内,倭寇搜索时抓到了他们,给了男人一刀。
他的妻子大声叫骂,不肯就范,一倭寇提着妇人的头发,另一倭寇拿刀威胁说:“不从,我立刻杀了你!”妇人瞋目怒骂,倭寇大怒,把她拦腰斩断,抛尸河中。
再说她的丈夫虽然被刺了一刀,但没被杀死,倭寇走后,他将妻子的尸体打捞上来,依礼埋葬。自后,终身未娶。
可惜,这两位妇人的姓名都没传下来。
此我殓装
《婺源县志》:李氏女,名娇云,休宁流口李鹏时的女儿,与婺源沱川的余坡订了婚。将要结婚时,余坡突然死了。闻听讣讯,李氏痛不欲生,不吃不喝躺在床上多日。母亲怕她想不开,便硬劝她起来。她怕母亲伤心,也就起了床,稍稍吃了点东西。一天,她拿出青莲白绣鞋给妹妹看,并对她说:“这是我入殓的鞋。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为我穿上。”第二年,父母想让她另嫁他人,李女便自杀而死,死时年仅二十一岁。
我倡女张凤奴也
《宝符传》:金天兴元年(公元年》,元军攻打金军驻守的城池,矢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