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情中烈(下)(6 / 14)

古今情海 笔记小说 25357 字 2个月前

在大树上,写上“烈妇之头”四个大字,众人一起祭典跪拜而去。

女中荆聂

《松江府志》:陈氏,是苏州吴江秀才张士柏的妻子。士柏死时,她年仅二十三岁,便立志守节,誓不二嫁。乡里的豪绅徐洪见她长得漂亮,便贿赂士柏的兄长张有筠,谋划纳她为妾。又与一位姓俞的老太婆设计把她劫持到家,陈氏誓死不许徐洪近身,徐洪大怒,把她赏给了他家的奴仆,这位奴仆头上长癞而且秃顶。徐洪让奴仆逼她就范,陈氏拼力反抗,只求速死。她的表兄徐道隆听说情况有变,便去告诉了她的父亲陈翁。

陈翁一听,大吃一惊,忙派人把女儿接了回来。

女儿回到家中后,陈翁便向县里递了状子,讼告徐洪强抢民妇。县令章日玠收了徐洪的贿赂,歪曲事实真相。陈氏忍无可忍,拿刀自杀,章日玠命令官吏夺下了她的刀,打了她几十个嘴巴子,又用竹索把她的手指绑上,然后将她投进了监狱。

后来,推官刘鸣到此县巡行,发现此案有假,才把她放回家。

此时,巡按路振飞到松江巡视,陈女便和父亲前去控诉,递上状子后,陈女就拔刀自杀,鲜血如注,喷洒在地上,遂气绝身亡。路振飞很震惊,也很惋惜,拿出自己的俸禄,让陈家厚礼安葬她。此事发生于崇祯九年(公元年)四月二日。

陈女死后,家人把她殡葬在东禅寺,郡中的文人都带着醇酒,作诗著文来祭奠她。董文敏在她的墓碑上题了四个字:“女中荆聂”,意思是说,她像荆轲、聂政一样勇烈。

再说路振飞出钱让陈家安葬了陈女后,便将徐洪绳之以法。尔后,将此事上奏朝廷,为陈氏建立牌坊,以表彰她的贞烈节操。受贿枉法的章日玠被贬了官,不久,就暴病身亡。那些与徐洪同谋者,也相继死去。

裸体受屠

《如是我闻》:奇节异烈,湮没无传的,有许多值得称道的。姚安就曾听云台说过这样一件事:明朝末年,天下大乱,百姓纷纷四处避难。有夫妇二人一同逃难,那丈夫好像身上带着不少钱财,一个贼匪盯上了他,拿着刀在后面追赶他们。夫妇二人拼命跑,贼匪死力追,眼看就追上了,那妇人突然一个急转身,屹立在原地。等贼匪赶到时,突然抱住了他的腰,贼匪用刀猛刺她,血流如注,可是她不管怎么挨刺,就是强忍巨痛不松手,等到她气绝倒地时,她的丈夫已经跑远了,可惜不知道她的姓名。

又听诸镇番公说:明朝末年,河北等五省都闹灾荒,以致杀人卖肉,官府也禁止不了。有个客人在德州与景州间进旅店吃午餐,见一位少妇裸体爬伏在那案板上,手脚被绑着,当用水冲洗她时,恐怖战悚的情状,不可忍视。客人很同情她,便拿出一倍的价钱赎出了她。先为她解开了绳索,又帮助她穿衣服。在穿衣时,客人用手碰了她的乳一房,少妇愤然变色说:“我靠你获得了新生,就是让我一辈子做您的奴仆,我也不后悔。

让我作婢媪可以,但要我作姬妾却绝对不行。我就是因为不肯侍奉两个丈夫,才被卖到这里,你怎么能这样轻薄呢!”说着,脱下衣服,仍裸体伏在案板上,闭着眼睛等着屠宰。屠夫恨她没能让他多得钱,便活着割她屁一股上的肉,割了一筐。妇人哀叫不止,但直到死,她也不后悔。可惜也不知道这妇人的姓名。

节娥投江

《宋史·烈女传》:郝节娥,是嘉州一户娼妓家的女儿。

五岁时,作娟妓的母亲生活贫困,无力养活她,便把她卖给洪雅良家作养女。但等她长到十五六岁时,她母亲又把她抢夺回去,让她继承母业,作娼妓。节娥不干,母亲就天天逼迫她。

节娥说:“我小时候生长在好人家,已经做惯了纺织缝纫的活,我做的东西又都十分一精一巧,靠我的手艺,可以养活您,您就让我终身做个良家女可以吗?”母亲听了女儿的话,更加恼怒,边打边骂,但节娥仍不听从。

此时,洪雅春在蚕丛祠做娼妓,她与郝节娥的母亲是好朋友,她知道节娥的情况后,便设计想让她就范。她先和乡里的一位少年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