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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史补 笔记小说 10145 字 1个月前

之戚。会堂兄兼为泽潞判官,尝鞫狱于私第,有老妇辩对,见羔出入,窃谓人曰:“此少年状类吾儿。”诘之,乃羔母也。自此迎侍而归。又往来河北求父厝所,邑中故老已尽,不所询,馆于佛庙,日夜悲泣。忽睹屋柱烟煤之下,见字数行,拂而视之,乃其父遗迹,言:“后我子孙,若求吾墓,当于某村某家询之。”羔号泣而往,果有老父年八十岁余,指其邱垅,因得归葬。羔至工部尚书致仕。

衢州余氏子,名长安,父叔二人,为同郡方全所杀。长安八岁自誓,十七乃复雠,大理断死。刺史元锡奏言:“臣伏见余氏一家,遭横祸死者,实二平人;蒙显戮者,乃一孝子。”又引《公羊传》“父不受诛,子得雠”之义,请下百僚集议其可否,词甚哀切。时裴中书垍当国,李刑部鄘司刑,事竟不行。有老儒薛伯高遗锡书曰:“大司寇是俗吏,执政柄乃小?生,余氏子宜其死矣!”

孔戣为华州刺史,奏江淮海味,无堪道路扰人,并其类数十条上。后欲用戣,上不记名,问裴晋公,不能答。久之方省,乃拜戣岭南节度使。有殊政,南中士人死于流窜者,子女皆为嫁之。

李逊为衢州刺史,以侯高试守县令。高策杖入府,以议百姓,亦近代所难也。

宪宗问赵相宗儒曰:“人言卿在荆州,球场草生,何也?”对曰:“死罪!有之,虽然草生,不妨球子往来。”上为之启齿。

郑阳武,常言欲为《易》比,以三百八十四爻,各比以人事。又云:“玄义之有庄周,犹禅律之有维摩诘,欲图画之,俱恨未能。”

王相注《太玄经》,常取以卜,自言:“所中多于《易》筮。”

蒋乂撰《宰臣录》,每拜一相,旬月必献一卷,故得物议所嗤。

陈谏者,市人,强记。忽遇染人岁籍,所染绫帛寻丈尺寸,为簿合围。谏泛览悉记之。州县籍帐,凡所一阅,终身不忘。

王仲舒为郎中,与马逢有善。每责逢曰:“贫不可堪,何不求碑志见救?”逢笑曰:“适有人走马呼医,立可待否?”

裴佶常话:少时姑夫为朝官,有雅望。佶至宅看其姑,会其朝退,深叹曰:“崔昭何人众口称美,此必行贿者也。如此安得不乱?”言未竟,阍者报寿州崔使君候谒。姑夫怒呵阍者,将鞭之。良久,束带强出。须臾,命茶甚急,又命酒馔,又令秣马、饭仆。姑曰:“前何倨而后何恭也?”及入门,有得色,揖佶曰:“且憩学院中。”佶未下阶,出怀中一纸,乃昭赠官絁千匹。

吕元膺为鄂岳都团练使,夜登城,女墙已锁。守陴者曰:“军法:夜不可开。”乃告言中丞自登。守者又曰:“夜中不辨是非,虽中丞亦不可!”元膺乃归,明日擢守陴者为大职。

王锷累任大镇,财货山积,有旧客诫锷以积而能散之义。后数日,客复见锷。锷曰:“前所见教,诚如公言,已大散矣。”客曰:“请问其目?”锷曰:“诸男各与万贯,女婿各与千贯矣!”

张圆者,韩弘旧吏。初,弘秉节,事无大小委之。后乃奏贬,圆多怨言,乃量移,诱至汴州,极欢而遣,次八角店,白日杀之,尽收所赂而还。

于頔任高洪,苛刻剥下,一道苦之。小将陈仪,白日袖刃,刺洪于府,群胥奔溃。洪走案库而伏,中刃七八不死。

武相元衡遇害,朝官震恐,多有上疏,请不穷究。惟尚书左丞许孟容奏言:“当罪京兆尹,诛金吾铺官,大索求贼。”行行然有前辈风采。时京兆尹裴武问吏,吏曰:“杀人者未尝得脱。”数日,果擒贼张晏辈。

裴晋公为盗所伤刺,隶人王义捍刃死之。公乃自为文以祭,厚给其妻子。是岁进士撰《王义传》者,十有二三。

近俗以权臣所居坊呼之,李安邑最著,如爵邑焉。及卒,太常议谥,度支郎中张仲方驳曰:“吉甫议信不著,又兴兵戎,以害生物,不可美谥。”其子上诉,乃贬仲方。

李载者,燕代豪杰,常臂鹰携妓以猎,旁若无人。方伯为之前席,终不肯任。载生栖筠,为御史大夫,磊落可观,然其器不及父。栖筠生吉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