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4 / 4)

魏郑公谏录 笔记小说 6969 字 1个月前

理到,不可不服。朕之所言,身之私爱;魏徵所言,国家大法。朕向者忿怒,谓理在不疑;见魏徵所论,方始觉屈也。人君发言,亦何容易。”

○谏于虢州采银

虢州统军裴师利奏:“诸山大有银矿,采之极有利益。”敕殿中少监赵元楷,令诸国府卫士及百姓采之。类为劳扰。公进谏曰:“昔尧舜置璧于山,投珠于谷,所以崇名显号,见称千祀。陛下巍巍盛德,思与尧舜比隆;戡定大功,远逾汤武之烈。所急在于仁义,所宝岂是珍奇珍奇既积,仁义必损。且劳役卫士,与下争利,人不见德,将何取焉。”太宗深纳之,即令停废。

○谏听谏与贞观初不同

太宗御两仪殿,谓公曰:“朕比来所行得失、所布政化,何如昔年?”对曰:“若威之所加,远夷朝贡,比于贞观之始,不可等级而论;若德义潜通,人心悦服,比于贞观之初,相去又亦甚远。”太宗曰:“远夷来朝,应由德义所加。德义不如昔时,功业何以得益?”公曰:“昔者,四方未定,常以德义为心;今以海内无虞,渐更骄奢自溢。所以功业虽盛,终是不如往时。”太宗曰:“今所行与往前何以为异?”公曰:“贞观之初,恐人不言,导之使谏;三年以后,见人谏争,悦而従之;四年以来,不悦人谏,虽黾勉听受而终有难色。”太宗曰:“于何事如此?”公遂指陈之曰:“即位之初,处元律师罪死,孙伏伽谏曰:‘法不至死,无容滥加。’遂赐兰陵公主园准钱百万。或曰:‘所言寻常而所赏太厚。’答曰:‘我即位以来,未有谏者,所以赏之。’此导之使言也。某州司户参军柳雄于隋资妄加等级,人有言之者,陛下令其自首,不首当与死罪,遂固言是真,竟不肯首。大理推得其伪,将处雄死,少卿戴胄奏云:‘法止合徒。’陛下曰:‘我已与其断,当但与死罪。’胄曰:‘陛下即不时杀,非臣所及,付臣法司,法不合死,不敢酷滥。’陛下作色遣杀,胄争之不已,至于四五,然后欣然赦之,曰:‘曹司但能为我作如此守法,岂畏滥有诛夷。’此则悦以従谏也。往者,某县丞皇甫德参上书,有忤圣者,陛下以为讪谤,臣奏称贾谊当汉文之代,上书云:可为痛哭者三,长太息者五,自古上书率多激切,若不激切,不能起人主之心;激切即似讪谤。于时虽従臣言,赏物二十段,然意甚不可。此是小难于受谏。”太宗曰:“诚如公言,非公无能道此者。人皆苦不自觉,公向未道之时,都自言所行不变;及见公论说,始觉志意渐移。公但常保此心,朕终不违公语也。”

○谏遣使西域市马

太宗遣使西域,立叶护可汗,又别使赍金帛,历诸国市马。公谏曰:“今发国使以立可汗为名,可汗未定即缘诸国市马,彼必以为意在市马,不为专立可汗,得立,则不甚怀恩;不得立,则以为深怨。诸蕃闻之,必不重中国,市马既不可得,纵得马,亦还路无従。但使彼安宁,则诸国之马,不求自至矣。昔汉文帝有献千里马者,曰:‘吾吉行日三十,凶行日五十。銮舆在前,属车在后,吾独乘千里马,将以安之乎’乃偿其道里之费而反之。汉光武有献千里马及宝剑者,马以驾鼓车,剑以赐骑士。陛下凡所施为,皆邈过三王之上,奈何至于此事,欲为二帝之下乎魏文帝欲求市西域大珠,苏则曰:‘若陛下惠及四海,则珠不求自至;求得之,不足贵也。’陛下如不能慕汉文之高行,不畏苏则之言乎?”太宗纳其言,欣然而止。

○谏益州北门造绫锦

益州及北门造绫锦金银等作,公谏曰:“金银珠玉,妨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工者也。一夫不耕,天下有受其饥;一女不织,天下有受其寒。古人或投之深泉,或焚之通衢,而陛下好之,愚臣不胜其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