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闻禹打了一通电话,告诉准备上门的西式主厨科莫,今天的晚饭由自己来做,让他不必过来了。

科莫毫无所觉地满口应下。

五点零五。

整理画室。

工具用书之前就已经带去工作室了,画具有的能带,有的不方便搬到新家,那到时候花钱再重新添置。

六点十五。

收拾衣服。

苏闻禹对穿着的要求一向不算太高,何况先前就已经搬过一点,这次只打算带一些当季的,整理起来倒是不麻烦。

柜子里的衣服,深色浅色各占一半,白色的也有不少,却还是簇新的。

以前经常打工的时候,他自觉灰头土脸,又因为心情沉郁喜欢躲在暗处不被人注意,便不穿白色。

自从知道裴瑾文的事,发现他初见霍城穿的白衣之后,苏闻禹就更是下意识地开始只穿深色。

可是为什么呢?

明明他喜欢的,本来就是白色。

他想了想,把所有浅色的单衣和薄外套都简单地打包好准备带走。

只把深色留下了。

六点四十。

厨房的旧物有一些是奶奶留下来的,他用着十分趁手,当然要一起带走。

七点。

确认好所有证件,包括财产证明,签过的纸质合同,重要的文书,清点三遍,保证没有任何遗漏。

七点三十五。

窗外的灯火逐渐亮起,在夜色苍茫中像星星一样处处闪耀。

其实剩下的东西还有不少,霍城出差带回来的那块漂亮又特别的石头,画室里那些已经裱好的,画着和霍城从前回忆的手稿,还有无聊时候做的小玩意。

说起来还挺奇怪,那时候明明很喜欢、一心想要带上的东西,可是现在看着,却又觉得没什么带走的必要了。

他已经记不起当时为什么想带着,也想不明白眼下为什么可以毫不犹豫地直接舍弃。

无所谓了,想不明白就不想。

八点零五。

苏闻禹终于把东西收归完毕。

他站在客厅的大门前,眸光深沉地顿住了脚步。

住了将近三年的地方,喜欢了整整六年的人。

按照道理,其实是应该告别的。

“再见!再见!”就在这时,耳边忽然传来尖利的鸟叫声。

傻乎乎的鹦鹉不知道刚刚认下的主人已经决定离开,还在吱吱喳喳欢快地卖弄。

倒是挺应景。

苏闻禹微微一怔,听得有几分恍神。

半晌,他忍不住笑了。

原来,那个时候,就已经说过再见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没有再继续停留,直接带着行李下到车库,驱车连夜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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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他应该在家

燕郊新城别墅区的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内部规划也有些复杂,马路更是纵横交错。苏闻禹开车行驶其中,却是驾熟就轻,没有丝毫生疏。

怎么可能生疏。

道旁的行灯,花园中央的喷泉,立柱上的雕塑,还有侧边的茶亭,这些他都不知道看过多少次了,即使闭着眼睛也能描摹出具体的样子。

汽车直行前灯闪烁,快到大门口拐角的时候,一棵别致又醒目的老树映入眼帘。

据说此树年岁悠久,在这里开发前就已经扎根,原本一直相安无事,但这几年却莫名焕发生机,突然抽出新枝开始野蛮生长,枝蔓到处盘旋,甚至修剪不出合适的形状。

这么一来,周围的住户就有了点意见,大部分都觉得这棵老树的形容略有不妥,和此处格格不入,遂提出将它移植。只有少数人觉得这么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