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军人下车,用二分钢蹦儿买下那市民用钢种勺给他舀出的一勺红粟般的鱼虫,装在了一个薄而半透明的塑料袋里,那军人虽然生活在“激情燃烧的年代”,但家里也还是养了金鱼,或者他本人并不喜欢,但是他妻子却喜欢,于是他也就来做一件让妻高兴的事。这说明即使社会已经非常单调板结的情况下,社会填充物(无论是鱼虫还是卖鱼虫的市民),仍是延续超政治人情的一种载体。
我就这样来理解《红楼梦》里的贾芸。他与上面提到的清客相公和账房管事等生命存在还有所不同,那些人身上有太明显的势利眼与贪婪心,虚伪是有损人性的;贾芸却只是朴素地为自己生计着想,他的虚伪只是一种小市民的庸俗客套,即使为了利己,却并不损人。
贾芸在书里,好几次出现在夹道一类的地方。他向贾琏求份差事不成,去向亲舅舅卜世仁求援更遭排揎,但他并未灰心丧气,巧遇醉金刚倪二,意外地从其义侠之举中,换取了向凤姐献媚的麝香、冰片。于是,在同回书里,他又出现在夹道里,这次是在那条夹道的北端,到了贾琏王熙凤那个院门前,“只见几个小厮拿着大高笤帚在那里打扫院子呢”,正待时机,天赐良机,一群人簇着凤姐出来了,他忙把手逼着(就是双臂下垂手掌紧贴身体),恭恭敬敬抢上去请安,凤姐哪里用正眼瞅他,只顾往前走,随口几句话打发他,他却进一步发挥小市民那嘴里涂蜜的舌上功夫,把凤姐奉承得浑身舒坦,于是,凤姐不但满脸绽笑,还居然停下了脚步,贾芸赶紧边继续奉承边把装麝香、冰片的锦匣举起献上。尽管机关算尽的凤姐并没有马上派他差事,但他后来终于得到了承包在大观园里补种花草树木的美差,他的人生境遇,由此有了个良性的转折。
贾芸认宝玉作干爹,主要是想借机混进大观园,扩眼界,觅生计。还是第二十四回――这回书的主角是贾芸和小红,曹雪芹非常细腻地描写这两个生命的存在状态与人生追求,那种一提《红楼梦》就只记得宝、黛爱情的读者,现在应该懂得,《红楼梦》是极其丰富的文学画廊,即使完全把十二钗的故事暂搁一边,书里仍有非常丰富的人物刻画与极具深度的人生戏剧――曹雪芹写到贾芸又一次来到荣国府,他开始依然只能在主建筑空间外围一带寻觅机会。书里补写出在贾母院仪门外有处外书房,叫绮霰斋。就在那个地方,他有了一次艳遇。而巧遇他的小红,知道他是本家爷们,“便不似先前那等回避,下死眼把贾芸钉了两眼”。在那样的社会里,一对青年男女敢于互相正视,而且你言我语,算是非常大胆,可谓一见钟情。
贾芸和小红的爱情故事,是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安排的一个大关目、大过节,读者切不可漠然轻视。八十回后,据脂砚斋批语透露,贾芸和小红有情人终成眷属,贾府被抄家治罪,他们没有被触及,但他们不怕受株连,主动去营救凤姐和宝玉,小红和另一个比她更早离开荣国府的茜雪,到监狱的狱神庙去安慰他们,贾芸则“仗义探庵”。可惜因为那些已经写成的文稿都被“借阅者迷失”,我们目前已经很难想象,贾芸探的是哪个庵(拢翠庵?馒头庵?水仙庵?),探的是庵里的谁?那探望是想达到什么目的?究竟达到了没有?大结局是什么?
曹雪芹所塑造的贾芸这样一个小市民的形象,其丰富的人文内涵,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5
对《红楼梦》进行文本细读,我们会拾回很多过去匆读草读所忽略的文句情节,从而产生出更浓酽的探秘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