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他抬起下巴问:“这件事都有谁知道?”
燕灼不假思索地回答:“闻奚和秦迹。”
目前只出现一株变异植物就损失了一个异能者小队,如果更多的变异植物出现,几个基地都会出乱子,曲砚十分理智地思考,然后窥向燕灼,“我想回越山。”
两人对视,曲砚重复说:“燕灼,我要回越山。”
“不行!”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燕灼眉间阴鸷顿生,又被他刻意压制,他缓了缓,温声说:“阿砚自己答应的,不会再走了。”
他眼底充斥偏执,映着烛火的瞳孔又是温暖的,曲砚忽然意识到他回来后的每一个夜晚都在用蜡烛照亮,明明电力早就恢复,燕灼却一次都没有开过灯。
失神之间,像前几个夜晚一样,他又一次掉进燕灼的怀抱,胸膛紧密相贴。
燕灼下巴抵着曲砚的颈窝,“我刚才说谎的,其实伤口很疼。”
他的声音低了下去,“阿砚,我好疼。”
嘴里说着疼,像在讨人怜惜,放在曲砚腰上的手臂却越来越紧,在曲砚看不到的地方,这个说着可怜话的人面无表情,悄无声息地亮出獠牙。
他也是个骗子了,骗曲砚说自己可以忘记两年前的丢弃,事实上他不仅无法忘记,甚至还记得清清楚楚,所以每天夜里他都会点燃一根蜡烛,在忽明忽暗的烛火中亲吻曲砚,仿佛一切都未发生,只有妄图独占这个人的野心日益膨胀。
第51章 我也很喜欢
木制地板上堆着几件衣服,上面沾着不知名的蓝色液体和血液,它们显然是被匆匆丢下来的,在渗着凉意的洁净地板上格格不入。
有些刺鼻的酒精味在房间里缓缓散开,闻奚握着手术刀,白炽灯的冷光映在他精致得宛若假面的侧脸上,连轮廓都显得冷漠。
“胳膊抬起来,别动。”他面无表情,音调都没有任何起伏。
对面的秦迹坐在床上,上半身赤裸,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他很听话地抬起胳膊,然后偏过头,粘在胳膊上的蓝色液体还在腐蚀血肉,他松开紧咬的牙关,“能打麻药吗?”
被腐蚀的皮肉要快点割掉,不然伤口会越来越大,手术刀悬在伤口上,闻奚呵了一声,“现在知道疼了,刚才往前冲的时候怎么没想到?我看你根本不用打麻药,吃一堑长一智,让你疼疼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