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点十分,她坐在书桌前,用刚买不久的苹果电脑修改半纪实小说的最后一章。等她发给编辑,这份半道出家的事业即可告一段落,她得以从繁缛的伏案状态中解脱。
在阿拉斯加拍摄纪录片的两年里,她认识了最严酷的大自然所孕育的最顽强的生命,亲眼目睹冰原上发生的热烈又悲壮的一幕幕,也跨过自己人生中最危险的一段境遇。回到现代都市后,她听从吉玛的建议,开始写书。
早开始永远比晚开始好。写完动物,或许可以写写雷的故事。
她和他还是没有固定的住所,平日跟随纪录片团队巡回美国大地,住遍高档旅店与汽车旅馆。悍马已经售出,替换成性能更好的新车。两个装衣物的背包,放置贵重物品的腰包,就是所有。经历过死亡危险的人,身外的一切都是那么无足轻重。
人应该生活,而非单纯生存。安在扉页引用杰克·伦敦的名言。
两个月以来,两人都已看腻饱受旅游开发的海岸风光,问题是,接下来该去哪里。重温落基山脉的野性与荒蛮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她和他可以趁机摸清杰克逊镇的房地产,在身体吃不消野外奔波前,提前考虑养老事宜肯定不坏。
在此之前,她觉得自己还会继续行走。支持她行走的是无止境的荒野与栖息其中的美丽生灵,还有身边所爱之人。或许,生活的意义本来既是如此。
后记
公路文是我很早就想尝试的题材,尤其是看了电影《莉莉安》之后。这部电影讲得是一个签证过期的俄罗斯女人徒步穿越美利坚大地,试图从阿拉斯加跨越海峡回到故乡的故事。整部电影里,莉莉安没有一句台词,如同一只蛮荒的眼睛,注视着这个象征自由与平等的国度。
莉莉安一无所有,极度边缘,与高度资本化的现代社会毫无干系,流浪也遇到诸多困苦,并不温馨浪漫,但其中有一种言语无法说明的尖锐,扎穿所谓的现代生活。
奇妙的是,经常被提出来推荐的公路电影我基本没看过,但这部电影,想到的时候我总会重温。而想写公路文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最后,我把这个故事寄托给安和雷,两个与故土失去链接,又始终未能真正融入社会的边缘人。
安吃鸟这个事实激起雷的兴趣,也是雷收养女孩的根本原因。他一开始只是本能地认出了“同类”,想要帮助女孩,但随着时间推移,有安在身边,渐渐驱散了他长久以来的孤独和痛苦。安被接纳后,慢慢理解雷,理解世界,也找到了自己为之倾心的生活方式。
或许人本就无需遵照规训与社会习惯生活。
希望这本中篇能给读者带去一丝从远山吹来的清风,洗涤或许对日常感到疲惫乏味的心灵。
引用与注释:
*本文灵感来源为萨曼塔·施伟伯林的同名短篇《吃鸟的女孩》
*“Verdugo”在西班牙语中与绿色联系密切,意思是“刽子手”或“屠杀者”,这个词的古老用法与“绿色”有间接联系。
*尾声模仿致敬劳伦斯·布洛克的《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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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想說的話:】
这篇到这里就完结啦,喜欢可以留些读后感分享给我我会很开心(︿з︿)-☆
wb同名,还有几本无料余量,领取可看置顶
第12章 01 家暴的爸,酗酒的妈
家暴赌博的爸,酗酒的妈,动不动就上门讨债的债主。
江千用力碾了碾脚底踩着的人头,往地上吐了口血沫,扭头看向悲情故事的主人公。
事件从一次高中的校园霸凌开始。江千留级高四,自封校园老大,不喜欢欺负普通人,就爱揍霸凌者,看到白衬衫沾满鼻血的陆寒舟,脑子一热,就上去揍了一顿本就和她有仇的几个杂毛混混。
陆寒舟浑身湿透,坐在墙角紧紧裹着身上唯一一件白衬衫,像极了在狂风大雨中瑟瑟发抖的流浪狗。
江千啧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