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得不立刻冷静下来应对主人的命令,他微微抬起头,又重重地磕了下去,趁着磕头的短短不到十秒的时间,迫使脑子迅速思考出了答案。

小狗仰起头,抬起眼,粉嫩水润的唇瓣间轻轻吐出两个字:“……哥哥。”

这一声又怯又弱,叫得明焕眯起了眼睛,这是在明目张胆的勾引主人吗?

似乎察觉到主人没有明白自己的意思,沈均又小小声说道:“安全词是叫您‘哥哥’,这样……可以吗?”

明焕招招手,小狗就会意地爬回腿间,他一把将小狗拢进怀里,像是戏谑又像是夸赞:“你也不是很笨啊。”笑着说,“准了。”

小狗还没从主人的喜怒无常中回过神,只是本能地回了句:“谢谢主人。”

“刚才不是还说我不怕我吗?”明焕摸了摸小狗的脑袋瓜子,问道。

闻言,沈均轻轻揪住主人的衣服下摆,像找寻心里依托似的,怯怯地答话:“小狗胆子小,经不住您吓唬,奴真的害怕您生气,主人……”

“那可真难办。”明焕故意拿出愁叹的语气,“每次凶完你,还得想想怎么安抚你。”

“不用主人劳心。”沈均低下头,用毛茸茸的脑袋贴上主人的胸膛,轻轻蹭了两下,仰起一张漂亮的脸,乖顺地说,“这样……就好了。”

仿佛一片羽毛拂过心尖,倏地一痒,然后软软地塌陷下来。

“蠢死了。”明焕骂他,俯下身,在小狗瓷白的额头落下一个吻,和他说道,“至少得这样。”

……

这是沈均今天第三次脸红。

………………

作为天生的上位者,明焕向来有着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的习惯。别墅是度假玩乐的地方,但一回到主宅,他依然是身负重任、处事严明的明氏少主。

主人坐在上面辛苦工作,小狗就跪趴在桌下充当主人的脚垫。主人一只脚踩踏在小狗的肩头,另一只脚被小狗双手捧起,放在鼻尖嗅闻,伸出舌尖一下一下地舔舐,虔诚至极。

小狗一边舔脚,一边还不时用柔软的脸蛋去蹭肩头主人的脚踝与脚背,俨然就是一条粘人的伯恩山犬。

无所遗漏地舔完一只脚,小狗便撅起嘴,挨个亲吻主人莹润的脚趾尖,继而在微微凸出青色血管的脚背上落下细密而温软的吻,嘴里发出小声的“汪汪”,以此报告主人自己舔完了,乞求主人换一只脚。

百忙之中的主人也没有忽略小狗的脚声,抽出那只被舔舐得沾满口水的脚,一脚踩在了小狗的肩头,又叫另一只脚踏在了小狗柔软的掌心。

小狗如获至宝,兴奋地“汪汪”叫,向主人表达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