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弥缓缓吸了口气,伸手去打开其中一个。
盒子里的确是戒指,一枚很特别的婚戒。
这枚戒指的戒环和婚纱一样,也是少有的黑色,更特别的是,戒环之上不是钻石,是一颗顶级黑鸽血的红宝石。
这样的红宝石,安弥只在英国博物馆里一顶来自上世纪的古老王室皇冠上看到过。
这枚戒指的形状恰好也像一顶王冠。
一瞬间,安弥恍然,陈聿是在用这枚戒指告诉她
你是我的女王。
靠。
安弥后悔了,早知道就等着他求婚了。
她都无法想象,当陈聿单膝跪地,捧着这枚戒指向她求婚时,她心里会掀起怎样的一场的风暴。
陈聿他真的,很会爱人。
作者有话说:
下章是最后一章番外啦,29号晚8点更
??74 ? 陈聿视角
◎愿你我都能成为自由无畏的冒险家◎
第一次遇见安弥那天, 她拿酒瓶子砸在我头上的时候,我当然是愤怒的,但当我抬眼, 看见她提着半截酒瓶子站在浮动的光影下,我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
这妞是真他妈帅。
我知道她是谁, 在她砸我的两个小时之前,我旁边的哥们指着她跟我说了点儿关于她的事迹。
他说,她刚到南大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想泡她的人多得数不清, 好多女的都想泡她,但两年下来谁也没泡着,很多人没捞着一点儿好不说, 还挨了一顿揍。
我问他, 她为什么要揍人。
他说, 她就是个疯子。
我遇到过很多疯子,一个漂亮的疯子并不足以引起我的关注, 尽管她的漂亮很符合我的审美, 我也没多看她一眼,可当她提着酒瓶子站在我面前, 我的视线竟就再也挪不开了。
我开始好奇, 她是怎样一个疯子。
所以, 她说要赔偿我时, 我让她欠我个人情。
谁知道,她不吃这套, 直接让我报警, 她去局子里蹲两天, 还说, 我俩说不定还能当狱友。
还真是个疯女人。
没能让她欠我人情,但我有种预感,我和她很快会再见,但我没料到,这次她更疯。
她在那家烧烤店吃面的时候,我刚好从旁边的便利店出来,也刚好听到了那群人渣说的话,那些对女性极具侮辱性的字眼让我都有种上去干他们的冲动,但冲动归冲动,我没想真上,结果安弥上了。
看她动作干净利落地剔除那一腿Capoeira时,我心里也跟着像被什么重重一击,那是从未有过的感觉,是心跳失控,是灵魂震颤。
我记得很清楚,当我拉着她跑进忽然下起的大雨里,一道闪电掠过头顶,随后,雷声轰鸣,那一刻,我甚至觉得那不是雷声,是我胸腔之下的轰隆。
之后,我脑海里总是会浮现那天晚上和她在潮湿雨夜里抽烟的画面,想起被白色烟雾缭绕的那双眼。
我开始思考,她会不会是我一直想找的那个人。
我知道我动了心,但光是动心还不够。
我这个人,有缺陷。
过往的经历让我渴慕一份纯粹且浓烈的爱,渴慕到了病态的地步。
我就是偏要在这个薄情的世界里,去找一份至死不变的真心。
因为这份执念,我刻意将自己塑造成一个恋人最好的模样,作为给未来那个人的礼物。
若没有自我约束,我指不定会是个什么样的混蛋,而安弥,似乎是生来就拥有纯白的灵魂,这世界的荒诞污秽冷了她的眼,却始终未浑浊她的灵魂,她绝对正义、率性、无畏,是那样纯粹的一个人。
所以,当她在路边捡起那只脏兮兮的小猫,她的灵魂在我认知里完整,而我的灵魂失火,因她烧得彻底。
我确定,我爱上她了,不是喜欢,就是爱。
虽然只与她见了三次面,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