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回忆的迹象,好似就发生在昨天, 根本用不着回想。
“痕检员检查了现场,当时我也在, 所以很清楚现场情况。血迹的分布是这样,顶楼楼梯房墙壁有喷溅血迹, 天台栏杆上有血手印, 楼梯房东面有成条状的滴落状, 然后一条擦蹭状血迹, 也就是血流到地上,被人拖拽而形成, 擦蹭状血迹大约有1.5米长,然后在楼梯房后戛然而止。”
楚愈提出假设:“会不会是凶手将慕尚青抱了起来, 或者扛了起来,以免血液痕迹会指向他逃跑的方向, 留下太多线索?”
“如果是这样, 尚青身上一直在滴血,在擦蹭状血迹之后,会留下滴落状血迹,但现场没有, 而且凶手如果要抱起尚青,他的手和脚上难免会粘上血迹,留下血脚印和手印,但现场也没有,我们只发现了尚青的手印和脚印,和滴落状血迹混杂在一起,说明他后退时,踩到了自己的血,被凶手推到天台边,伸手去扶住栏杆。”
楚愈坚持不懈地,找科学依据:“会不会是凶手做好了反侦查工作,他把慕尚青拖到楼顶房后,把他整个人包了起来,或者把伤口包了起来,避免血液流出,然后将他扛在肩上,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