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于景焕眸光一暗,自言自语似的说了句。
“算了。”
“不知道也好。”
*
换完衣服之后,两个人又在附近的林子野了一个下午。
眼瞅着快要到吃晚饭的时间,于景焕于是便准备送她回去。
暮霭沉沉,隔得老远才有那么一根的路灯,昏黄的灯光将两人的身影拉得老长,于景焕一边把林满杏软乎乎的手抓在掌心里当捏捏乐捏着玩,一边心情颇好地哼着小调,脚上还有一下没一下地踹着石头。
早上那些围在他们身边的狗,有些回家了,有些不知道去哪里讨食,现在只有两三条亦步亦趋地跟在他们身后摇尾巴。
于景焕心情好,就想着喂他们一顿。于是他直接先领着林满杏回他那边,找导演组要了袋火腿肠和午餐肉,然后就跟林满杏一起蹲在地上喂狗。
没认错的话,这只是叫林富贵,这只是叫小甜甜,至于最后那只长得很潦草的……于景焕的目光停留在它身上,他手臂很是自然地绕到林满杏另一边肩膀上,右手虎口卡着她的下巴,扭着她的脸让她看过去。
“诶,林满杏,这只叫什么?喏,就是这只。”于景焕问道。
来福?闪电?还是Amy?Lucky?
于景焕一边喂这只小狗,一边在心里琢磨着它还有可能叫什么。
然后,他就听见林满杏说:
“他叫地瓜。”
于景焕:“……大爷的,你瞎起的吧?怎么他妈又变成粮食了?”
林满杏信誓旦旦:“他就叫地瓜。”
“我不信。”
于景焕不信邪,他先是对着另一条“嘬嘬嘬”地两下,接着猛地就要又大喊了一声“地瓜!”
“汪!”
回应他的是刚才那条狗清脆的喊声,响亮得于景焕都吓得一个哆嗦。
“还真他妈叫地瓜啊?”
于景焕卡着林满杏下巴的那只手,又手欠地捏了捏她的脸颊,少女的脸还有着婴儿肥,手感极好,他一边捏,一边笑着问她:
“林满杏,你这起名到底有什么规律啊?我怎么就搞不”
“满满,回家吃饭了。”
却在这时,一道声音忽然打断他的话。
几乎是这道声音一响起,于景焕脸上的笑容就僵住了。
而让他笑容彻底消失的,是林满杏毫不犹豫地就逃离他,起身朝着林骞尧跑过去的动作。
“林骞尧!你回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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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春晴是个死了三任丈夫的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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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第一任丈夫张邃,是她的初恋,也是她的竹马。
从小他就把她当做自己的所有物,一上大学更是迫不及待跟她扯了证。
第二年,张邃死于一场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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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第二任丈夫,是张邃的老师陈景山,在张邃死后,他便承担起照顾学生妻子的义务。
一直到把她照顾上床的第二天,陈景山开车带她去了民政局。
半年后,陈景山不幸落海,尸骨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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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第三任丈夫,是她第二任亡夫的死敌,郑元洲,他曾在某个聚会上,对她嗤之以鼻。
后来,陈景山的葬礼和他们领证的日子,成了同一天。
三个月后,飞机意外坠毁,郑元洲死于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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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春晴很快就要有第四任丈夫了。
至于她的第四任丈夫……
目前虚以待位。
因为她的追求者和她那三个死而复生的亡夫们,打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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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春晴本该是个寡妇,是三本龙傲天文学中的恶毒寡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