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长相后,李原差点没吓成软脚虾:“康、康二小姐…”

康宛妙怒目圆睁,看着就要撸袖打人:“李五,你胆子可真大,合着本小姐上回,就没把你给揍醒是不是?”

这不是他能得罪的人。

想到上回被揍的经历,李原毫不犹豫地,立马开始作揖:“康、康二小姐,是在下没长眼睛,是在下不男不女,二小姐莫生气,都是在下错了。”

康宛妙鄙夷道:“你个下作东西,可真不要脸,刚刚当众调情的就是你这厮罢?你真恶心,本小姐看戏的心思都被差点被你给搅没了,还敢挡路,手没给你剁了就不错!”

李原压根不敢回嘴,只一味认错道:“二小姐,是在下错了,下回我再不敢了,您大人有大量,别跟在下一般见识。”

康宛妙看他那一幅孙子样就觉得脏眼,甩了甩袖子,不耐道:“滚滚滚,看到你就烦,下回再惹到本小姐,揍你没商量。”

李原如获大赦,脚底抹油溜得飞快,几步就蹿出走廊,下了楼。

康宛妙掸了掸衣袖,嫌恶不已。

*

李原到了楼下,心时暗暗庆幸自己机灵,没有再被那博安侯府的小姐捉住教训。

恰好他那小厮过来报信,说荣施已经把那几人给留在了街上。

李原满意地点点头:“那叫他们开始罢,动静越大,越混乱越好。”

越混乱,趁乱掳人,才越方便。

小厮得令,拐到了某条暗巷,在巷口吹了几声口哨后,从那黑漆漆的巷子里,出来几号年轻男子,那几人衣冠不正,嘴里或是衔着草、或是嚼着槟榔,一看就是市井不务正义,专挑事找麻烦的流子。

果不其然,他们相伴着,在街市转了几个摊铺后,便和人发生了口角,进而演变成肢体摩擦,一场冲突随之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