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就是如此。
“不好,这是地标!”薛少爷面色一变,说:“我以前在别的副本里见到过,而且见过不少次。但那些地标一般都是用粉笔或者油漆画出来的,最凶的也就是用血画。怎么会有人用人头摆地标,这也太嚣张了吧!”
“地标是什么?”简云台看向胖子。
胖子摇摇头,耸肩说:“你看我干嘛。我也是第一次听说这玩意。”
两人又一齐看向薛少爷。
薛少爷在门前来回踱步,烦躁两个字几乎要写到脸上。在胖子耐心告罄锤他之前,薛少爷终于忧心忡忡开口:
“地标是灵祟用来划分领地的标志。灵祟这种奶妈资源很宝贵,他们无论进哪个副本,都会有很多玩家自愿加入他们的阵营。所以灵祟会将某个地方划为他的‘领地’,而且画上非常显眼的地标。这样生人闯进来就会第一时间明白,这个地方已经有主了。”
“如果有人误闯这种有主的地方,他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离开,要么……投诚。”
这也是薛少爷烦躁的原因,离开自然是不可能离开的,他们好不容易才跑进来。但要是投诚,他就会被迫做一些危险的事,或保护灵祟或驱赶敌人,总之极其不自由。
“好大的威风!”胖子最厌恶这种歪风邪气,“要是我两个选项都不选,会怎样?”
“会被视为敌人。在他们看来,这就相当于你既不愿意出力,又恬不知耻享受庇佑。你要是一直躲还好,但要是被抓住……他们绝对会毫不犹豫杀了你的!”
说完,薛少爷头疼道:“实在不行我们投诚吧。真没必要和这么多玩家起冲突,反正他们肯定也是去研究所,大家一起去呗。”
“……”
胖子瞥了眼金金,金金后腿有伤,虽能自愈,但它痛得很,连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胖子都快心疼死了。
他又看了眼简云台的右手,血污已经浸湿了白布条,简云台又不能自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