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是否杀人诛心,我不管他妈妈的遗物对他来说有着怎样的意义,我不管他当初是抱着怎样的心情跪下,把这枚戒指戴在我手上的。
我就是要他死心,让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只能忍下,无论产生什么情绪,都只能闷死在皮囊之中。
我就是要让他有口难言,被聚光灯讽刺地照耀着却只能微笑,他喜欢说一个东西有价格,那么就让他花双倍的价格买回去好了,林州行曾经伤害过我,我只不过是礼尚往来。
本场拍卖会最珍贵也是成交价最高的藏品被拍出,买主被主持人郑重地请到台上,聚光灯慢慢地挪动着,在台下找到他的时候,林州行的神色已经恢复了自如。
如同王瑶所希望的,他挂上了那种,可以登上商务杂志封面的无懈可击的企业家笑容,姿态亲和的发表感言,即便没有握话筒的那只手还在细微的、神经质的颤抖,却还能口齿清楚地背出公关稿上得体又准确的回答,不愧是林州行。
心里这样想着,我看着舞台上的人,看着聚光灯下光环加身赢得全场焦点的人。当以一种平静的、第三方的视角去平和的看他时,我承认我是仰视他的。
林州行从来都比我聪明,比我冷静,比我知道什么叫“正确的选择”,他所经历的事情若发生在我身上,我一件都受不了,仅仅是友达的危机和爸爸的住院,都差点击垮我。
所以我想让他死心,并不仅仅是想要报复他,也是因为我只能以这种方式告诉他:我们之间的距离和鸿沟,已恰如此刻的台上和台下。
林州行突然说,爱人。
这两个字突然涌入我的耳膜,清清淡淡地重敲在心房,我猛然从飘扬的思绪中回过神来,听到主持人问他打算把这样一枚贵重而美丽的戒指赠送给谁,也听到他回答说:“爱人。”
“林总的爱人向来非常神秘。”主持人笑着调侃,“我想在场的大家有幸见过的还不多,不知道这一枚价值一千六百万的红宝石戒指,够不够将她请出来呢。”
“不神秘啊。”林州行轻轻笑了笑,“就在现场。”
好像很轻松的闲话一样,他把这句话说出口,从入场就架起来的高昂姿态完全没有了,捏着话筒笑起来,是那种软绵绵的笑。
只有在很少很少的时候,而且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刚醒的时候,或者很困的时候,总之是思维缓慢,毫不设防的时候,我才见过林州行这样笑有一点点呆,有一点点不聪明,有一点点迟钝,眼睛弯起来,嘴里的那颗虎牙探出尖尖。他这样柔软,主持人一下子也放松起来,兴奋地说:“在哪里?林总要现场送出去吗?”
林州行看向台下,灯光师很懂的送给他一束银白追光,他拿起盒中宝石,追光跟随着他,慢慢地走下来,身上的金饰反射着细小的光芒摇动着,和手中的宝石、指间的戒指一起珠光宝气的璀璨着,但并没有喧宾夺主地盖过他本身。
他是好看的,当然是好看的,林州行本来长得就好,叠加上如此家世,含着金汤匙出生,从来都有自傲的资本。虽然这只是踏进圈子的门槛,但是他早就证明了自己,已经杀出一条血路。
百乐林家,早就是林州行的林,实打实地执掌着数百亿资产的上市公司,正一步一步的打造着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随手就能拍下一千六百万的戒指,打算亲手送给自己的爱人。
他的爱人会是谁?会是什么样子?
好奇的目光和期待的目光一起跟着他从台上来到台下,目不转睛,林州行慢慢走了过来,众目睽睽之下,我跑不掉,王瑶发出那种嘶嘶的吸气声,捂住嘴小声惊叫着。
我看着他走过来,单膝跪下,用力地捏着那个盒子,手指颤抖着掀开盖子,全场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