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这副尊容,走在路上,怕吓着人。
以及,真的得找时间买摩托车了。
所以周旭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方秉雪。
夜幕下,青年坐在冷硬的台阶上,随意地撑着两条长腿,粉衬衫的质感不再,皱了,从腰间扯出来了不少,沾上斑斑血迹,而下巴上也有道划痕,不深,应该只是冒了血珠,此刻已经干涸,在瓷白的皮肤上格外显眼。
而当那人淡淡地抬眸,朝他看来的时候,周旭心头一跳,觉得方秉雪简直,美到惊心动魄。
“呦,”方秉雪眼睛一亮,招呼道,“旭哥!”
周旭木木地站在原地。
方秉雪站起来,拿出嘴里叼着的半支烟:“有打火机吗,给我……”
但他可能是坐得太久了,腿麻,竟不自觉地往前踉跄了下,倒是没狼狈地摔个狗啃泥,毕竟身体素质好,硬生生地自己站稳了。
而周旭已经几步冲上台阶,展开双臂,快要接到他。
好消息是,没摔。
坏消息是,为了保持身体平衡,方秉雪下意识地伸手,就正巧,按在了人家的胸上。
饱满,结实,可能才运动完,体温也很高,都有点烫手。
周旭什么反应方秉雪不知道,因为他的眼睛瞪得很圆,盯着对方的胸,嘴巴也张成了圆形。
都这么熟了,他毫不客气地捏了一把,惊叹:“怎么练的啊,挺大的。”
这不是在健身房吃蛋白粉练出来的肌肉,也没有刻苦训练出来的痕迹,来源于西北男人特有的骨架,被阳光和土壤熏陶,染上蜜一般的颜色,健硕,蓬勃,在夜幕下都能看见中间的沟壑。
捏完,还按了几下,俩手一块儿按的。
周旭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