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1 / 2)

第22章 奴籍归贱,以夏变夷

【在解释奴籍归贱之前, 我先给大家解释一下奴籍和贱籍的区别。】

【大秦初期大致将户籍分为宗室籍、宦籍、普通民籍三种,没有奴籍(奴隶被编入主人户籍)。】

【奴隶的主要来源是战俘与罪犯,他们被视为主人的财产, 没有自由也没有任何权利, 主人可以在获得官府的批准后将奴隶杀死, 奴隶的后代还是奴隶。】

【始皇帝时期也没有“贱籍”这种说法, 但无名有实:商人、开客店者、赘婿、后父等。】

【这些人不允许单独立户、被限制土地使用权、部分职业不许从事、会被优先拉去服徭役等, 但和奴籍不同,他们都不是世袭,也不会被随意剥夺生命。】

【秦二将这部分人全归入贱籍。】

【所谓奴籍归贱,就是秦二将奴隶生的孩子列入贱籍。】

【和贱籍小学毕业就归入民籍的政策结合,可以理解为:】

【奴隶生的孩子不再是奴隶。】

大秦的奴隶们不能随意哭笑。

哪怕眼泪已经蓄满眼眶, 如果正在侍奉主人,就得咬着牙不让眼泪落下来。

他们要好好活着。

活到秦二继位的时候,活到看自己的孩子成为秦民、成为华夏儿女的那天。

圣皇治下, 就连奴隶也不会被遗忘。

市籍变贱籍。

听着变得更难听了, 但商人都不是傻子。

“贱籍小学毕业就归入民籍”。

难听就难听,他们也能获取民籍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就是不知道什么叫小学毕业,易还是难?

但就算是难, 也好过没机会成为民籍!

市籍者, 不仅本人在谪戍之列, 他们的儿子和孙子都在其中。

虽说不是世袭,那也是影响三代。

哪里比得上民籍?

“奴隶的孩子不再是奴隶, 谁还会让他们有孩子?”

大秦打下一片新的疆域时, 嬴政就会将许多奴隶免为庶人迁去新的领地。

他不认为秦二施恩奴隶有错, 只是单纯地看出问题所在。

嬴云曼当然知道这一点:

“奴隶也可以不再是奴隶。”

这话的隐患就更多了。

但是嬴政清楚秦二必然解决了这些隐患,才会有后世人对她征战西南蛮的赞同。

家中买了奴隶的普通秦人就有些不太理解这项政策了。

按照秦法, 奴隶的孩子还是他们的奴隶。

所以在奴隶服侍得好的情况下,他们会允许奴隶有孩子。

如果秦二执意推动这种法令,为了赋税徭役的免除,他们愿意遵从,但绝对不会乐见奴隶生孩子。

而蓄养奴隶更多的是贵族、官僚和豪富。

利益被触动之时,这些人就对秦二生出恨意:

免四赋对于他们而言算不上大事,徭役也可以让奴隶替代。秦二给黔首的恩惠他们享受不到,反而要为此付出代价。

【当然,这个制度是有隐患的:主人怎么会让奴隶去生下不是他奴隶的孩子?】

【于是就有了奴隶赎买制。秦历18年秦二还颁布了一条法令:】

【从颁布之日开始,奴隶为奴十载后,官府会向主人家以当前奴隶市场价格赎买奴隶,让这名奴隶获得贱籍。】

【而主人可以拿这笔钱去市场上购买更年轻的奴隶。】

【换句话说,不止奴隶生的孩子不再是奴隶,奴隶为奴十载后也不再是奴隶。】

纵多智如陈平,都被这项法令给绕晕了。

秦二的目的什么?

官府花钱赎买奴隶为贱籍,让主人去买更年轻的奴隶?

这种做法固然能让奴隶归心,但这笔支出将何其庞大!

陈平只略微计算阳武县有多少奴隶,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