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形式,简洁明了,时间、事由、收钱人,每一项都标注得清清楚楚。

末尾还附加了一句大额转账皆有凭证,赖不了账。

能“赖账”的现金红包金额,主要是他们给晴晴、豪豪的一万来块,及她工作前那五六年,父母每次回老家“包”给刘云芬的两万来块。

到她研毕上班了,给刘云芬、林家光过年过节过生的钱她主动承担了一部分,但多以转账为主。

和刘云芬一家的账,她从很早就开始算了。

“我自三岁半起就跟现在的父母一起生活,是他们含辛茹苦供我吃、供我穿、供我上学,将我养育成人。而林家光、刘云芬从送走我那天起,哪怕是过年或我过生日的时候,都没有再给过我一分钱。”

她很确定自己没收到过,并且也相信父母没“代”她收到过。

印象很深的一件事是,十岁那年中秋回老家,刘云芬说她马上就满十岁了,问周春萍他们就不准备给她办几桌生日宴吗?

后续是父母出钱请了大伯、二伯两家人下馆子。

大伯亲手给了她一个生日红包,里面是三百块,但二伯、二伯母到吃完了饭也没给她红包。

那夜他们照旧留宿在二伯家。

二伯母叫她跟林翠丹同住一个屋,她死活不从。

因为吃晚饭时林翠丹就骚扰了她几次,想骗她把生日红包的钱分她一百,说三叔三婶都交了钱给他们家,她这两天吃他们的、住他们的,她也要单独交钱才行。

可明明白天他们才到,她就看到母亲给了林翠丹一个红包。

林翠丹却说,那红包只是她帮她爸妈收的,她连红包里装了几百都没见到。

见她们两个孩子吵的凶,母亲哄了她去跟他们一块儿睡,睡前拿给她一个红包,还谎称是二伯母给的生日红包。

她拆开红包看,三百块。

金额跟大伯给她的一样,但这三百却不是二伯母的钱。

临时请客吃饭,母亲带的现金不够,傍晚是她陪母亲去银行取的钱。

正巧取出来的钱是崭新的连号,很新很新,她就央着母亲把钱拿给她看,十五张,她看了也数了。

那红包里装的,便是那十五张里的三张。

她问母亲为什么要骗她?

母亲说,二伯二伯母他们住在农村,家里条件要艰苦一些,孩子也多,有经济困难,所以才没办法给她包红包。

可笑的是,她当时信了。

心里也再没计较过为什么每次回来都是自己的爸爸妈妈给林翠丹、林传耀姐弟俩红包,而她却从来一个红包都在二伯、二伯母那里收不到。

她这一信,就信到了上高二那年。

也就是得知自己真正的身世,得知自己原来不是爸妈亲生的那一年。

“无论是从法律还是道义层面上讲,我都有且只有一对父母,我只对他们有赡养义务,也只会为他们养老。”

她和林家光、刘云芬的亲子关系只存在于DNA检测报告上。

不受任何法律约束。

她对他们也没有任何义务或责任。

“今天的事,诸位也都亲眼看到了,孰是孰非自在人心。说这么多,是我身为女儿想为我的养父母澄清一些事实,不希望他们到老了还一直因为我而蒙受冤屈,被至亲的兄嫂戳脊梁骨,被不明真相的乡亲嚼舌根。”

百口难辨,那就白纸黑字撒出去。

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她要消除自己的一忍再忍,也要消除父亲的一愧再愧。

亲手斩断这段亲缘。

“再说两句,我爸他没有在怀安飞黄腾达,他到退休前都只是个基层的电力工人。当年的三十万赔偿款,真正花在我爸身上的也只有十……”

“万”字还滞留在齿关,林翠丹就面目狰狞地叫嚷着“林慧颜你这个疯子”扑向了她。

第107章 不能再亲了。

林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