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3)

这样的情况之下很明显我就占了大半的优势了。因为我是新加入的,而且是“外地人”,在这之前从来没有人在这里跟我赌过钱,这牛仔也就不会知道我加注究竟是因为我的牌的确大,还是只是撞大运唬人而已。

磨磨蹭蹭了半天,牛仔终于还是放弃了;我也没有多说话,很自觉地开了我的牌。

一对Q带一张梅花7,那摸到一副小顺子的牛仔看到我的牌顿时变了脸;但是这种牌玩的就是运气和兵不厌诈,所以他只能干瞪着我出气。

Lee很快洗好了牌,这一局我抓到三张方片3。这在这样六个人玩的台面上来说已经算是相当大的牌了,所以我在Lee加了五十元之后毫不犹豫地搁上去一百元的钞票。

谢顶的男人又放弃了,他的手气似乎差得很之前我就看他总是第一个扔牌。

牛仔跟了一百,之后的两个也跟;Lee斟酌了一阵之后扔了牌,微微侧过脸看我,眼里多了几分推测。

我当然加注,一圈牌难得有一个三张;那牛仔也跟了,还又加了五十,看样子大有跟我卯上的意思。

剩下的两人各自看了看牌,一前一后地放弃了。我看了牛仔一眼,笑了笑,跟着他朝台上搁了三张五十的钞票。

他又跟,又加五十,我也照跟这样下去又跟了两圈,Lee按照规矩要求我们开牌。

牛仔是三张单牌他似乎是受了我的启发,或者是想以牙还牙。

但是很可惜,这回我的牌是的确很大瞎猫是不可能总碰到死耗子的,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不过这个牛仔却似乎没有人教过他。

下意识地,我抿了抿嘴,唇角微微抬了抬,露出一抹笑。Lee在这个时候正好看向我,突然怔了一下,眼里飞快地闪过一抹惊愕。

不过很快他就掩饰住了,垂下眼睑继续发牌,只是在某次我又赢了钱的时候不经意地问我:“嘿,新来的,你玩得不错啊叫什么?”

“Jang。”我也垂眼数钱,没有抬头看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跟他一样随意,“朋友们都这么叫我。”

Chapter 7

[Jack]

从酒吧里出来的时候,已经又是一天了;我算是初战告捷,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留下了相当的印象,尤其是Jim和Lee。

之后的几个星期,我每天都混在这里继续和酒吧里的人套近乎,白天反而缩在公寓里不出来,昼伏夜出的生活几乎让我产生了时差的错觉。

寒冷而潮湿的空气就在这个时候更深地侵入了这个城市,十月中旬到十一月上旬城里下了无数场雨,空气中总有一股阴冷的气味蔓延着,在人们的发稍与眉睫之间形成一种湿乎乎的粘腻。

我对这样的天气倒是并不讨厌,只是皮鞋和裤脚总被地面的积水沾湿这一点让我稍微有些困扰;但是无论如何我都不可能再像小的时候一样卷起裤管光着脚来避免这一切了或许…这就是某些人总在感叹的成年之后的无奈?

好不容易在十一月的第三个星期日,城里才迎来了一个难得的晴天;一大清早街道上就热闹起来,主妇们大开着阳台的窗户,晾出了在家中阴了近大半个月的衣服和被褥。

我也是难得早起,去大磨房喝了碗早上新榨的豆浆浓郁的豆香伴着老板娘现做的油条滑进肚子里,就像父亲说的,实在是一种无上的享受。

也许是太过沉溺在这样的享受之中,我竟花了整整半小时的时间吃早餐。从磨房出来的时候,教堂的钟已经敲过了八点;街上多了些行色匆匆的人上学的孩子,还有赶着去上班的大人。

我因为还没有正当职业,所以也就不必急着赶路,闲散的脚步与身边擦肩而过的人们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

不过我倒也不会因为这样就觉得自己跟这个地方格格不入,毕竟我是出生在这里,而且回来这里也已经快两个月的时间;水果店和杂货铺的老板都已经能清楚地叫出我的姓,在街上唯一的咖啡馆里喝下午茶也已经可以赊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