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感受他的善意,甚至对此产生留念。他不再来了,这样很好。可一想到他竟然真的不管她了,冯露薇像只弃狗,脑海里填满他的脸,在心里无声呜咽。
黄舒滢提议去酒吧散心,“在新林路的酒吧,咱们班有个同学在那儿当吉他手呢,你知道吗?”
冯露薇当然不知道,她原本不习惯交朋友,寺庙也只有游客,没有朋友,连眼前人的名字,她也是几天前才记住。
酒吧太嘈杂,冯露薇的耳朵用了几分钟适应,黄舒滢冲她说话,嘴一张一合,像隔了一张擦亮的真空玻璃。冯露薇把脸凑近,终于听清楚,“那个穿黑皮衣的,就是郑丞弈。”
目光越过无数人群,冯露薇看见几束射灯滑动,落在他身上。
他背着一把深红色电吉他,美式前刺的黑发,皮衣铆钉反射的光映在他脸上,像一把碾碎的钻石,融进他冷白色皮肤里。
有观众为他欢呼,郑丞弈把头抬起来,不苟言笑的脸平静扫视场内,又把头低回去看吉他。
“你和他很熟吗?”冯露薇问。
“什么啊?你不知道吗?”黄舒滢仿佛听见天方夜谭,“这是系草!”
冯露薇轻轻“哦”了一声,好看的男孩她见过太多,台上这位并无本质区别,眼前最重要的事,是挑选一瓶好喝的酒。
重金属摇滚对冯露薇的耳朵是种折磨,她皱眉忍了一阵,耳膜里仿佛装了一把架子鼓。冯露薇给自己灌酒,桃子味、芒果味、甜橙味,像喝了一堆果汁,但酒精的后劲悄然涌上来,她听着绝对欢乐的音乐,忽然低哀地哭出声来。
“怎么了?”黄舒滢摇了摇她的肩膀,冯露薇软乎乎往她怀里倒,脸颊红得不像话。
台上吉他手换了人,郑丞弈走下台时一晃眼,看见舞台正前方卡座里,有两个晕晕乎乎相拥的女孩,模样格外眼熟。
“黄舒滢?你怎么来了。”他停在卡座旁,灯光昏暗看不清她怀里女孩的脸,“这是谁?”